残疾人要求平等路权

  求助:
  十里長安街禁行合法残摩。众所周知,残疾人摩托车是残疾人长距离出行的唯一可驾驶工具,但是在长安街上,却不让通行,理由不得而知。以前只是偶尔的几天不让残摩通行,但自从7月1号开始,似乎要常态化了。
  令人不解的是,为何要限制合法的残疾人摩托车通行长安街?残疾人本身已身体不便,难道还要让残疾人绕道走吗?所以我想状告北京市交管局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请律师给予恳诚的建议,多谢
  答:
  首先您要确定到底是谁禁行的,另外,如果是政府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发布的禁行规定,这个规定是抽象行政行为是不可诉的。但对于你如果上路了,被有关机关查处了,您可以以查处行为为被诉对象,以查处机关为被告,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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