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得到第13月工资吗?

我是大学教师。2013年11月29日办理了退休手续,并且完成了全年的教学任务,直到2014年1月中寒假才停下来。但是,学校没有发给我第13月工资,理由是11月29日办理了退休手续,就属于不在职。我感到不合理,应该按劳分配,不应该仅仅看办理退休手续时间。特地来求教,我应该得到第13月工资吗?
答:

您好,关于大学教师第十三个月工资发放的问题,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属于学校自主管理的范畴。因此,建议您查看学校相关内部文件、与学校签订的有关协议或参照以往的发放记录。望我的回答能解决您的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