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沈雨晨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北京总所律师助理
2010年8月,北京xx公司与xx报社(事业单位)合作,由xx公司出资承办《xx 经济》的版面,以每年50万人民币的费用交给报社并以广告费的形式签订了合作关系。双方约定,北京xx公司派出一名员工到报社,由报社给办理记者证,该报社以广告版面的形式将《xx经济》周刊每期的四个版面交给该公司运营,该名被派遣的员工担任该周刊的主编。
该名派遣记者收取3万元现金,在《xx经济》周刊刊发了一篇文章。报道刊发后,由于事件当事人被当地警方拘留,在其拘留期间,将上述支付广告费一事向公安机关作了供述。随后该名记者亦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14天以后,某人民检察院以其涉嫌受贿罪亦对其刑事拘留并提起公诉,经某人民法院终审认为,该名记者成立受贿罪,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
该名记者为何会涉嫌犯罪?由此将引入本篇文章的主题,“有偿新闻”。
【一】有偿新闻的实质是什么?
引用摘自百度百科的定义,“有偿新闻”就是指某些企业单位、经营者个人为了宣传自己的产品或服务而想方设法在一些媒体上上镜头、占版面等,以新闻报道的形式给自己做广告,而给予记者或编辑以物质利益需求,或者是政府官员为了掩盖丑行而贿赂新闻人员以做出歪曲事实的报道的违法行为。
由此可以认为,有偿新闻的实质就是权钱交易。具体而言,就是某些新闻从业人员将国家赋予新闻机构的传播新闻的权利非法出卖,与他人完成新闻报道权和金钱的交换。
【二】有偿新闻对于媒体报社内外部产生的影响
对于媒体报社内部,从“积极”的方面来说,有偿新闻会给报社带来短期的经济利益。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新闻媒体开始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由此为谋求经济利益,一些新闻单位或个别的记者编辑作出或默许了有偿新闻行为。但是,有偿新闻会破坏新闻报道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对报社的内部管理造成冲击、削弱报社的公信力,读者和观众慢慢会对媒体报社的报道产生怀疑。由此从长期来看,报社的读者群和市场份额将逐渐流失,有偿新闻实际上会对报社的生存和发展构成严重威胁。
对于外部的社会公众而言,有偿新闻会导致公众获取信息的渠道不再可靠,削弱公众对媒体的信任,甚至会对社会价值观产生负面影响。有偿新闻的存在,可能会让一些人开始相信金钱万能、利益至上,对社会的道德底线和伦理观念造成冲击。
【三】有偿新闻可能涉及的刑事犯罪
《广电总局关于开展“打击新闻敲诈、治理有偿新闻”专项行动的通知》规定:“对违反有关规定搞有偿新闻者,除追缴其违规所获钱物,还要视其数额大小和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直接责任人相应的行政和党纪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于有偿新闻需承担的法律责任,该通知明确地表明,有偿新闻不仅违法,还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第一,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如文章个开头提到的真实案例,因该报社系事业单位,为该记者办理记者证,故而认定为受贿罪。
第二,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达到入罪标准的,是诈骗罪。例如,某媒体记者为了获取高额回报,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发表了一篇关于某公司产品的虚假报道。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是诈骗罪的从严量刑情节。
第三,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负面报道为要挟,胁迫被报道单位支付相应钱款的,可能涉嫌敲诈勒索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以在信息网络上发布、删除等方式处理网络信息为由,威胁、要挟他人,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
第四,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举例来讲,某人给予某微博工作人员财物,希望该名工作人员发布或删除一些帖子,该名工作人员照办。该名工作人员的有偿删帖行为则可能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其原因在于,微博的工作人员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而该名工作人员也并未主动要挟他人索取财物。
第五,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新兴媒体及自媒体行业可能需重点关注该项罪名,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本罪的“情节严重”。
正如曾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的刘云山在中组部、中宣部、中央党校举办的第二期新闻媒体总编辑和台长培训班上强调指出,新闻队伍是宣传思想战线一支重要的生力军。但新闻队伍建设方面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偿新闻屡禁不止,虚假报道时有发生,低俗之风滋长蔓延,不良广告问题突出。有偿新闻的实质是以权谋私,是新闻界的一种腐败现象;虚假报道直接损害新闻取信于民,损害新闻工作的公信力;媒体的低俗之风污染社会风气,与新闻媒体担负的传承文明、宣传群众的职能格格不入;各种不良广告误导受众、污染视听,已成社会公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