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子越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北京总所律师助理
法律援助制度是指由国家设立专门机构,为经济困难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减免费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制度。法律援助制度起源于律师为贫困的当事人免费提供法律服务的道义行为,后来逐渐演变为现代法治国家一项不可缺少的法律制度,是法律文明与社会进步的体现。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已经建立起了法律援助制度。在过去二十多年时间里,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发展大体经历了三个历史时期:
一是各地因地制宜、积极开展实践探索时期。20世纪90年代,以1996年《刑事诉讼法》修改为契机,各省市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继建立法律援助中心,出台了一系列举措,就法律援助制度化建设进行了积极探索。《河南省法律援助条例》自2002年6月1日起施行。
二是制度化建设时期。立足各地法律援助实践经验,2003年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以行政法规的方式确立了法律援助的基本管理体制,《法律援助条例》对我国法律援助的性质、任务、组织机构、范围、程序、实施和法律责任等基本问题做出全面、具体的规定。它的公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法律援助工作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新阶段,为进一步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法律法规保障,对保障困难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重要作用。之后,司法部先后出台《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全国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等规范性文件,为法律援助办案程序、服务规范设定了国家统一要求和标准。
三是国家统筹推进时期。“我们提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要坚持司法为民,改进司法工作作风,通过热情服务,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问题,特别是要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自此,“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问题,特别是要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开始成为完善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基本导向和发展目标。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法律援助法》,为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发展确立了新格局、新起点,标志着我国法律援助制度进入了可持续、高质量、均衡发展的新时期。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法治意识的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在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法律援助制度从本质上来看是一种国家责任与社会责任的体现,是建立法治社会国家的普遍追求,法治社会的实现不仅要求要有良好的法律制度,更要有健全、顺畅的法律救济机制与权利救济途径。
在浩瀚的法律海洋中,每一滴法律援助的甘霖,都如同夜空中最亮的星,照亮了那些在困境中徘徊、渴望公平正义的人们的前行之路。在工作期间,我有幸与其他律师共同办理三起法律援助案件,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过程中,通过与受援助者的沟通交流,让我更加深刻地感受到法律援助制度的必要性,体会到法律援助的温暖与力量,对法律援助这一神圣使命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与感悟。
法律援助,不仅仅是一种制度上的安排,更是社会公平正义的直接体现,它旨在消除因经济困难而产生的法律障碍,确保每一个公民都能平等地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作为一名律师,我参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初衷简单而纯粹,让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都能感受到法律的温暖,这一目标如同灯塔一般,指引着我不断地成长进步。
在我看来,法律援助是一座连接法律与民众、正义与需求的桥梁。它让复杂的法律条文不再遥不可及,而是成为触手可及的保护伞。在提供法律援助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每一位受援助者的背后,都藏着一个关于公平、尊严与希望的故事。他们或遭遇不公,或身陷囹圄,正是法律援助的及时介入,向他们施以援手,让正义得以伸张,让法律的温度得以传递。
我参与办理的第一起法律援助案件,受援助者是一名刚参加工作的毕业生。接到朝阳法援的指派材料后,我们了解到其在工作中长期加班,用人单位克扣薪资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最终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第一次与受援助者见面沟通,她眼中的局促让我内心触动,我们以真诚的态度获取受援助者的信任,她指出与用人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目标,是任何一名员工都无法达到的标准,当时是公司直接把合同拿来让她签署的,她就直接签字了,没想到公司最后居然这么做。我们一边安抚她的情绪,一边展现作为律师的专业能力,就案件相关情况进行沟通。这次法律援助经历,也让我深刻感受到,当今社会仍有许多不懂法律的人,他们在面对权益收到侵害时的无奈与愤怒。
我参与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中,让我印象特别深刻的是一名来京务工人员,他不仅从事着繁重的劳动,而且长期加班至凌晨且周末无休,用人单位不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还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而且最后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并未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被严重侵犯。接到朝阳法援的指派后,我们迅速与受援助者进行沟通,了解案件基本情况,进行庭前准备,最终,经过我们的不懈努力,受援助者成功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收到仲裁裁决书的那一刻,受援助者拿着裁决书眼中泛起泪光,其家属紧紧地握住我们的双手,嘴里不住地向我们道谢,看到受援助者眼中的泪光,那是对生活重新燃起的希望,也是对我们法律援助工作最大的肯定。这次法律援助的经历让我深刻感受到法律援助的力量,它虽然微小,却也能汇聚成照亮黑暗、温暖人心的光芒。
总之,法律援助是一项充满挑战与荣耀的事业。在法律援助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这项工作不仅仅是为受援助者提供法律服务这么简单,它更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体现,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通过我们的不断努力,可以让那些处于社会边缘的群体感受到法律的关怀与温暖,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增强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信心与认同。同时,进行法律援助,也是对律师职业道德的一次考验,它不仅要求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更要有一颗悲天悯人的心,能够设身处地的为受援助者着想,去理解他们所处的困境,并施以援手,最大限度地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
未来,我将继续坚守初心,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与素养,为更多需要帮助的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做一名有温度的法律人。同时,也希望社会各界能够给予法律援助事业更多的关注和支持,共同推动法律援助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共同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