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婚姻家事业务方向的律师,接触的都是有故事的人。每个案件的背后,都有爱恨情仇,有悲欢离合,都是鲜活饱满苦辣酸甜的人生。因此当事人求助于律师,除了专业的帮助,还需要心灵的知音,需要情感的共鸣。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尤其在律师群体中,无论是谁,专业水平和专业能力 都不可能独步天下。家事类婚姻类案件更是如此,似乎人人都懂得,人人都可以来指点江山。因此,专业以外,怎样与当事人相处?怎样在赢得当事人的信赖的同时,还能不过度消耗自己,保证身心健康?怎样即使不能尽如人意,仍能问心无愧?作为从业近20年的老律师,很愿意跟大家分享自己的一些心得。
当事人委托于你,将不为人知的“家丑”、隐私向你公开,作为律师,听了故事,即使不心动,又怎能不八卦?跳出三界外,只谈法律与专业的,恰恰是过于拘谨的不专业表现。所以只要是血肉之躯,自然而然就会产生共情,此时应当要把这个情绪价值释放给当事人,这是非常必要的,因为现实中真的有这样的当事人,他对律师的专业并不太关心,不懂也不管律师都做了什么,他的全部注意力就放在向律师的倾诉和吐槽上面,他觉得你作为律师,当然认知程度高于普通人,你能完全理解他,接纳他,于他而言就满足了,够了。
很多案件旷日持久,律师与当事人需要共同走过很长的一段路,“因为路过你的路,因为苦过你的苦,才能快乐着你的快乐,幸福着你的幸福”,所以与当事人的共情真的是律师代理工作的一部分。虽然当事 人反复的诉说和询问会让人觉得啰嗦,会厌烦,但此时恰恰是当事人心理非常脆弱的时刻,如果处置不当会爆发出极大的负能量。如果律师拿出专业的“范儿”,比如说:某某女士,你看这样好吧,你跟着我的 思路,我来问你几个问题,你回答我问题就行。然后以法言法语提出一二三的问题进行提问。这种表现确实非常专业,但因为太过强势,当事人可能反而会心里没底:“律师这么拽,这么大牌,会把我这小案子 当回事吗?”而且重要的是,在没有让当事人充分的诉说,律师自己也没有充分倾听的前提下,提出的问题难保不会漏掉一些细节,也许漏掉的就是案件的关键,是矛盾的起点,是纠纷的源头。或者律师说:“我很忙时间太紧,具体情况你跟我助理对接好吧。”笔者觉得这样都不妥,付出时间成本,认真倾听,这难道不是律师代理人家的案子应该做的吗?只有亲耳倾听,详查证据,才会从中发现问题,发现症结。
律师是要站在一定的高度,看待事件的全貌的。任何人说的话对于律师来讲都是一面之辞,不能不信更不能全信,不能被当事人误导或牵制。当事人本能的回避自身存在的问题,但俗话说言多必失,说的越多,透露出的信息往往越真实,慢慢的事实本来的样子就会浮出水面,当事人试图美化的、或者完全从自己的立场角度出发的利己的陈述,都会还原。律师看穿了当事人的小心思,自然就不会被蒙蔽,有了自己的判断,也有了“拿捏”当事人的底气。笔者曾经代理一起继承纠纷的案子,当事人痛诉被告的“恶行”,见面哭, 打电话也哭,非常委屈。但毕竟各方都是家人亲戚,肯定有感情基础的,如果律师上头了,跟着说你这个被告不像话太坏了什么的,当事人听了又会于心不忍,又说其实不是的,她以前很好的,怎么怎么。这种案件 如果后面调解了,或者判决结果没达到当事人满意,则因为律师说了人家坏话,就可能把所有人都得罪了。所以,这时候当事人无论说什么,律师只要真诚地提供情绪价值,说一句“你真的太不容易了”、“你受委 屈了”就可以了。往往这句话一说出口,当事人瞬间泪崩,她心里的苦终于有人看到了,有人懂她,情绪价值得到满足,尤其律师又是专业人士,你的认同,让她觉得真理在她这边,心理的结反而会慢慢放下。
初始阶段的投入和共情,对于培养当事人的信任和认同,是非常关键的。当然这个投入的尺度需要把控,过了,不但耗气血伤身体,也不利于对案情作出客观精准的判断。心理咨询师每天为他人提供咨询和解压,自己也要定期接受督导,对自己进行疗愈,否则吸收的负面情绪太多,人真的会疯掉。律师虽然没有专门的督导机制,但成熟的律师必须学会自我的心理疏导。笔者曾经代教过一位实习律师,非常的聪明优秀,做事认真投入,富有正义感。听了当事人的讲述非常感同身受,不自觉的把对方当成了敌军,敌人。开庭时听对方和对方律师发言,都气愤的上头,一直双手紧紧握拳。后来笔者告诉他,这种情况对于律师就是家常便饭,这次是我们两个律师一老一小,一个红脸一个白脸,一个是热血的,跟当事人同仇敌忾的,一个是理智的,冷静的,是主心骨,这个组合好像还不错。但是你总有独立或者自己主导案子的时候,就绝对不能这样激动了。无论怎么样血往上涌,都要压下去,喝水也好喝啥都行必须保持冷静保持头脑清醒,否则开庭时与对方争吵起来,甚至人身攻击,引起法官反感,当事人也认为你不专业,这不是引火烧身吗!再说把自己代入别人的家事,又怎么能理性客观?
另外,涉及继承或者拆迁纠纷等类案件,上了年纪的当事人比较多,他们心理承受能力相对较差,更加容易焦虑;还有些离婚案件,双方父母的参与度较高,有的甚至完全就是父母作代言人与律师沟通。因此在与老年人打交道时,更需付出成倍的耐心,并且理解他们那种害怕失去掌控的无力感,帮助他们努力追随和适应新的理念,将专业的知识通俗易懂地向他们讲解清楚。当然,必须旗帜鲜明地阐明案件的利害关系,避免抱有过高的幻想从而加深焦虑。但是仅仅口头的安慰或者花说柳说,对案件本身并无实际意义,专业永远是指导一切行动的准则,也是赢得尊重和信任的基石。
笔者认为,有的案件,需要律师咄咄逼人,剑拔弩张,法庭上见。有的案件,调和矛盾,春风化雨,助推当事人从一团乱麻的纠缠中走出来,将心中的挂碍放下去,一别两宽,各生欢喜,对于律师来说是更高的 更有价值的挑战。
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律师需要保持理智保持冷静保持警惕,保护自己;也永远需要以一颗正直善良又强大的心,用专业的力量去帮助和给予,无愧信任和嘱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