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故更要知新——律师应该如何不断提升自己

文/梁小天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北京总所律师

2023年是一个“新法”大年,在这一年中有多部法律都进行了修订修正,比较重要的法律更新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2023)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23)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修订)》等。

法海无涯,律师的法律学习贯穿律师执业生涯的始终。律师的法律学习并不是读几本业内书籍或公众号那么简单,而是要不断研究和学习新法,不断研究和分析案例,将法律条文和实际判例结合起来。法学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学科,以岳成所为例,岳成所分为多个专业法律部门,如民事业务部、公司与投融资业务部、刑事业务部、劳动人事部、房地产与建设工程部、政府与公共事务部等。每个部门的律师对于本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都较为熟悉,但是跨部门的业务相对来说因为经验不足接触较少就会比较陌生。然而,在工作中我们也会常常遇到委托人咨询的问题或者需要处理的法律问题并非某一专门领域的,而是横跨两个甚至多个专门法律的情况。尽管所里为了更好地服务顾问单位工作上存在分工,可对律师个人来说,为了成为一名更优秀更全面的律师,还是应该突破工作分工,加强对于各部门法律和判例的学习。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但是律师在有限时间内可以亲自参与处理的案件数量也是有限的,不可能通过亲自参与处理大量案件的方法积累经验。所以,对他人处理的案例进行研究和分析,从具体案例中掌握处理案件的具体方法和经验,是积累经验的重要途径之一。

下面我就几种律师进行学习的方法进行一个简要的归纳。


一)法律法规学习

对于法律法规修订修正和司法解释的学习不再进行赘述,毕竟这对于律师来说是一个执业的基础要求。如果连执业领域内的法律规定这种基本规定都不甚了解,那就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律师。


(二)书籍、论文学习

对于业内大佬、学者专家论文书籍的学习我觉得大家也相对来说接触得比较多。比如民法领域王泽鉴教授的“天龙八部”、朱庆育老教授的《民法总论》、刑法领域张明楷老师的“太黄太厚”、贝卡利亚的《论犯罪与刑罚》等。即使国内民法、刑法等法律不断修订修正,但法律基本逻辑和法理是较难发生变化的,上述书籍对我来说是常看常新,之前简要看过不甚理解的内容会突然在某个案件代理过程中给我带来高屋建瓴的指引和醍醐灌顶一般的体验,让我不得不再把上述著作拿出来有针对性地再次拜读一遍。除了上述经久不衰的国内法学著作之外,德国、日本的法律也可以进行一些阅读了解。我国法律的建立是在“远法德国近采日本”的基础上的。了解德日法律可以帮助律师在法条源流和立法意义上进一步产生清晰认识。


(三)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官方文献汇编,由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主办,在国内及海外公开发行,是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发布司法解释、司法文件、典型案例等各类重要司法信息的权威载体。《公报》创刊于1985年,月刊,栏目设置为:文献、法律选登、司法解释、司法统计、司法文件、任免事项、裁判文书选登及案例。

其中,“裁判文书”栏目刊登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一般都是二审或者再审裁判、裁定,大部分是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阅读这些二审或者再审判决,可以看到整个案件的处理过程,包括原告方在一审时提出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证据,被告方针对原告方提出的诉讼请求所提出的抗辩理由和证据,以及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应对策略,一审法院、二审法院或者再审法院,对于双方争议的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所做的分析。所以,阅读该等裁判文书,对律师的具体工作有很好的参考价值。

案例”栏目刊登根据各地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文书编写的案例,体裁与正式的裁判文书相近,保留了一份判决书的主要内容,但会删减案号、合议庭成员等信息。“案例”中刊登的具体案例,一般是当 前司法实践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案例,部分判例对当前热点问题的处理方法具有前瞻性。《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的大部分裁判文书和案例,对具体法律规定的内涵与外延的把握是非常到位的,部分案例甚至创设了法律没有规定的裁判规则。因此,当律师在工作中遇到疑难复杂的法律问题时,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中的案例,借鉴其中的裁判规则。通常情况下,对于疑难问题,法庭或者仲裁庭均比较尊重《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确定的裁判规则。


(四)学习具有指导作用的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指的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程序编选的并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后公开发布的案例。所谓“具有指导作用的案例”,就是单位或个人编选的对于理论研究或者司法实践具有指导价值的案例,也可以称之为民间版的指导性案例。这些案例有的是法院或法官编写的,如最高人民法院各业务部门为指导执法办案需要编选的《刑事审判参考》《民商审判指导与参考》和《知识产权审判指导与参考》等系列案例作品,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为总结司法审判经验、指导本辖区审判工作编选并发布的“参考案例”“示范案例”和“典型案例”等案例文件;还有的是专家学者、执业律师为服务教学科研、繁荣法学理论或者指导办案实践而编选的,如《刑事法判解》《商事案例判解》和律师编写的《刑事辩护名案选》等案例出版物。这些案例及其解读分析,不仅对司法人员、律师办理案件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而且对于法学教学科研人员研习法律、对于社会公众学习法律知识也有很大的参考价值。

另一方面,法律具有滞后性,法律的修订、修正和设立均需要较为谨慎地讨论和严格的立法程序。但随着生活日新日益地发展,总会出现以前没有过的,法律规定没有说明的新型纠纷或者新型犯罪。上述具有指导作用的案例会在法律查缺补漏前对于上述新型纠纷新型犯罪给各地法官、律师起到一个较为具体明确的指导作用。


(五)参与研讨会等各类活动

2023年岳成所开展了多次法律顾问研讨会活动,通过研讨会的形式邀请了各顾问单位、专家学者、本所律师进行座谈。一方面可以通过专家学者的课程加深对于各类型法律规定的理解或前瞻、另一方面可以将顾问单位的需求和律师法律工作的实务对接起来,作为各方沟通、理解的桥梁进一步服务号各个顾问单位。

以本所公司与投融资部为例,2023年公司治理研讨会召开时,所里邀请到了参与公司法修订的专家教授对当时的公司法三修订稿新增条款进行了共同学习。一方面专家教授听取了律师在实务中碰到的问题、疑问以及提出的意见。另一方面顾问单位也对于新公司法公布以后需要进行的提前准备和部署的工作有了初步了解。律师也更加清楚了新公司法实施之后顾问单位工作的重心以及法律修订背后的立法背景和意义。

法海无涯、学无止境。只有在不断地学习和提升自己的过程中,才能永远站在法律实务的最前沿。只有不断在执业过程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并加深对法律的理解,才能早日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