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法律人或许永远记得2020年5月28日那个激动的下午,而我今天想讲一讲那个下午背后的故事。
1990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所研究员梁慧星申请成立了一个民法典立法研究课题组,他给每个条文都附有说明和理由,总字数约400万字,总共9卷本。他说“民法典是经世济民、治国安邦之重器。所以民法典是最能体现公平正义的法理观又最需要立法技术的,我们国家需要有我们国家自己的民法典。”但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和2001年先后4次启动民法制定工作。第一次和第二次,由于各种原因而未能取得实际成果。
1986年4月《民法通则》正式颁行。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颁行的民事基本法律,被誉为“中国的权利宣言”“小民法典”。2001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并于2002年12月进行了一次审议。2003年十届全国人大以来,又陆续制定了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等。我国的民法典,遥遥无期。
2016年6月,民法总则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标志着民法典编纂工作正式进入立法程序。2017年3月,民法典编纂完成了关键的“第一步”。作为中国民法典开篇之作的民法总则,获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2018年8月,民法典编纂迈出“第二步”,各分编草案首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其中包括6编,即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共1034条。
2020年5月,审议《民法典》被列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的议程。《民法典》在本次人大会议正式通过。当我们用立法技术从体系和逻辑上弥合了单行法的矛盾,填补了民法领域的空白,将它推向社会,我国才终于又完成了法治化的重要一步,公民的生老病死才都在法律上有了依据,我国也终于能骄傲地宣称自己走在了法治化的前列,为公民生活提供了更多可靠的保障。那个下午,不少法学人士认为,它完成了一次中国国家精神和民族精神的立法表达。而对于普通民众而言,民法典可能更像自己“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具象化。
宋代文人张载曾写道,“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2013年,梁慧星拿出了一个1900多个条文的民法典草案。这份民法典草案,梁慧星写了23年,迎来一个令人心动的结局。
岳成所成都分所律师助理 张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