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坏人辩护的N条理由

  为坏人辩护的N条理由
  1、好人、坏人的分类是基于道德标准,而非法律标准;
  2、因立场与看待角度不同,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3、无罪推定;
  4、坏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
  5、公正与正义--辩护制度的终极价值指向;
  6、坏人与好人的比例并非绝对,而是不断变化;
  7、坏人无绝对,个体是复杂的,同样会变化或转变;
  8、客观上导致严重后果,主观上并不存在过错,如意外事故;
  9、法治国家与法律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