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由吴秀波、姚晨两位一线巨星领衔主演的电视剧《离婚律师》收视不俗,也使得律师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热门话题。那么真正的律师是如何看待这部电视剧的呢?
好的地方:选题很好,把法律和情感、离婚等能够引起社会热议的话题相结合。其次,选了合适且有知名度的演员来演。所以这部剧能得以热播。
不好的地方:首先,池海东的形象〔衣着、发型等〕不太符合实际中的律师。律师是比较保守庄重的,没有那么时尚。其次,实际上很多在北京的年轻律师是租不起那么好的公寓的。
―张海荣 广州分所律师
从宏观上剧情背景上来说,这部剧不太符合律师工作的实际情况。因为再好的律师也不可能从不败诉,更不太可能只因一次败诉就身败名裂客户四散而去,一位年轻律师也不可能因为赢了一位资深律师便可名声大噪、飞黄腾达。律师的名声、名誉绝不仅仅是依靠个案,而是长期经验累积的结果,这个经验,包括胜诉经验,也一定包括败诉的教训。
从微观细节上来看,本剧更是问题多多。专业律师怎么会把不当得利说成不当获利?离婚诉讼怎么能拍着胸脯说让对方净身出户?离婚诉讼怎么可以风险代理?《律师法》明文规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不能少于三名,但剧中姚晨和她的闺蜜就俩人,就把律师事务所给注册下来了?更令人刮目相看的是,剧中姚晨和吴秀波都说自己代理过的案子全部胜诉。要是在现实中有律师说这话,我敢说他要么压根就没做过几个数案子,要么就是个大忽悠。
―宋雪佼 政府事务部
作为律师与当事人合作的基础是建立信任关系,《离婚律师》中,律师私自接触对方当事人,甚至作为原被告双方的男女律师同居一室,互相坦露当事人的底牌,实在有违律师的基本职业操守,离真实的律师执业生涯太过遥远。所以我认为大家最好不要将《离婚律师》当做律政剧来看,而应把它定位成都市情感喜剧。
―乔临芳 劳动人事部
作为一名女律师,我很欣赏《离婚律师》中的这段台词:我认真做人,努力工作,为的就是当我站在我爱的人身边,不管他富甲一方,还是一无所有,我都可以张开双手坦然拥抱他。他富有我不用觉得自己髙攀,他贫穷我们也不至于落魄。这就是女人努力工作的意义!用积极的态度,过不完美的人生!
―刘野 民事业务部
说三个剧中较为明显的法律问题吧。第一个,辩护是刑事案件中出现的术语,离婚案件属于民事诉讼的一类,律师出庭不应称为辩护,更不应该说写辩护词。第二个,剧中经常在庭审中出现新证据将案件结果反转的情况,这在现实中是很难遇到的,法院通常会给双方一定的举证期限,复杂案件还会在开庭前专门组织证据交换,不提倡证据偷袭。其三个,在罗美援诉苗锦绣侵权案中,罗鹂律师提出反诉董大海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错误的,这压根不符合法律对于反诉的基本规定。
―路勤 黑龙江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