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成所部门负责人周工作内容总结摘选

为更好地开展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岳成所自2017年伊始实行每周工作总结制度。
每周总结。自2017年伊始,各部长和分所主任每周六编写一条工作短信,总结每周工作。这是对一周工作加以回顾,分析和研究,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得出经验教训,更好地指导下一阶段工作。提醒律师在今后工作中如何去做,做到什么程度,怎么做得更好,彰显显感动服务精神。
全员参与。齐头奋进方能实现更大飞跃。周总结的工作制度是全员参与,由全体律师对每周短信都评出一二三等奖。所有律师在评选是均要求实名和附理由,同时也反映出律师的境界和水平。这也是岳成所从优秀走向卓越的具体措施,将会取得满意成果!
以下是优秀总结短信节选:
一、岳成律师事务所人力资源总监肖蕊
北京总所共抽查法律文书12份,全部评价为良,共回访7次,全部评价为满意。本周走访了延庆区政府和航天五院通讯卫星事业部,咱们所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被聘为延庆区四海镇镇政府法律顾问,为咱们在新的一年,开启北京周边各区县、乡镇担任法律顾问的新篇章。年底年初都是总结和展望的日子,我想除了咱们为新的年制定目标计划的同时,也要回过头看一看,去年定的计划目标实现没有,实现的经验是什么,没实现的原因是什么,是目标定的太大还是执行力不够,是客观原因还是主观能动性问题等等,这样梳理一遍恐怕对新的一年的意义更大些。本周周正赶上所庆,我也回顾了2016年一整年每周发给大家的分享,分门别类地做了一些归纳和整理,关于客户体验关于心态、关于沟通、关于坐班、关于培训、关于宣传、关于专业化分工关于集体荣誉感等等,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6年质量年活动已圆满结束,通过各分所申报和评选,最终入选2016年岳成律师事务所十大感动服务事件的律师名单如下:哈尔滨分所岳晓峰、党东月、柴金星律师上海分所张婧律师;广州分所张海荣律师;大庆分所岳婷律师:三亚分所王洪涛律师;北京总所杨灿、李冉、张晓彬、郑伟、刘涛律师。对以上律师表示祝贺,希望明年咱们总结的时候,有更多的律师可以获得这项荣誉。所以我再次提出,在2017年,不如咱们每个人设定一个小目标:每个都能拥有一件感动客户的事迹。
二、北京总所劳动人事部部长刘涛
本周我部门共修改合同20份上门1次,收到西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书1份。
在粟涛与欧洲中心劳动争议案中,仲裁委支持了我方律师的答辩意见,驳回了申请人的申请请求。在该案中,申请人先后在我所顾问单位名下的数个单位工作过,还曾经被委派出国办公多年。工资发放、社保缴纳、档案保管主体等用工主体情况较为混乱,李晓妍律师对案情进行了细致的梳理,为顾问单位争取了有利的结果,殊为不易。
本周我部门再次对代理案件过程中的可视化形式进行了有益地探索。我部门代理的一件劳动争议案件中,争议焦点是在单位对员工工作地点进行单方调整而员工拒绝到岗时单位是否有权认定员工违纪。本案涉及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冲突时的处理,北京目前对此种情形并无统一的认定标准,不同的法官、仲裁员对此种情形的理解差异性也比较大。但核心还是集中在调岗的合理性和对员工生活是否构成了负面影响。为了向仲裁庭说明员工到调整后的工作地点公共交通非常方便(地铁只有六站单程票价4元),我们将员工至新地点的换乘路线制作了flash动动画,并打算在1月11日的庭审中当庭播放。虽然此种形式并不见得会对案件的审理造成决定性的影响,但我们还是希望能够以形象、新颖的方式表达我方的代理意见,给仲裁庭留下深刻的印象,力求在代理这种存在较大争议的案件类型中争取最有利于我方当事人的结果。
三、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黑龙江分所主任岳海南
黑龙江分所就2017年第一个工作周进行总结:本周共接受代理案件6件,上门咨询2件,法律援助案件1件。本周就顾间单位非诉而言,共为顾间单位修改合同15份,出具法律意见书4份,上门服务2次。元旦假期后的第一个工作周,黑龙江分所主要围绕到期顾问单位的续签工作展开。1月到期的很多顾问单位都是合作5年以上的老朋友,一直与我所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对我所律师提供的服务一直给子高度的认可。本周还收到黑龙江省农垦建三江管理局发来的贺信,信中对我所成立24周年表示了祝贺,对全所律师一年的辛勤付出表示了感动及肯定,这贺信犹如冬日里的一缕春风激励着全所律师在新的一年为当事人提供更多感动满意的服务而努力!这周例会的主要内容是对黑龙江分所2016年的工作做出了年度的总结,全年收入总额和案件委托数量都比2015年有了大幅的增加。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在总结中也归纳出2016年出现的一些不足,希望同仁们在2017年的工作中认真总告经验改正这些不足,脚踏实地、尽职尽责的完成所里交派的事情,力争在2017年创造更加辉煌的业绩。
四、岳成律师事务所行政部主管史环环
北京总所本周行政工作情况:本周新设四个分所成都、重庆、杭州、南京按照当地相关部门对律师收费标准的指导文件制定了四个分所的收费标准,并在分所网站上公布。请大家在收案时严格按照所里的收费标准收费,如有特殊情况可以请示所里领导。除案件代理费外,如需向当事人收取代理案件的交通费,也请大家按照所里规定收取。目前北京总所交通费有两种收取方式,一种是包干制的(因部分顾问单位就律师代理案件产生的交通费无法报销,只能在交纳代理费时将交通费一次性交纳,并由所里开具正式发票),另外一种方式是采取实报实销的方式,律师可以向当事人预收部分交通费,代理案件结束后凭相关票据与当事人结算交通费。请大家在结算交通费时一定按照实际发生的交通费情况与当事人结算,避免因为几百块钱的交通费与当事人产生分岐,如果当事人因为交通费心里对律师有意见,觉得代理律师是个爱贪小便宜的律师,我相信以后当事人或他的朋友有法律纠纷时,不一定再会选择咱们所的律师了。有时看似小的细节也会导致当事人对律师工作的不满意。
另外,提醒律师们在接待时一定要更耐心些,尤其接待时发现有些案件没有收案的可能性,但也要耐心的给当事人解答清楚,三句话才能解答清楚的问题,如果你只说一句,当事人肯定不容易接受。咱们打开门做买卖,什么样的当事人都可能会碰到咱们无法要求当事人有多么好的交流态度,但是咱们可以控制自己的情绪,耐心细致些,肯定能赢得当事人对咱们律师的认可。
经过近几周总所和分所周五例会同步后,分所和总所对案件讨论和业务学习环节都比较感兴趣,为了实现分所之间的互动,从下周开始业务培训部分将会安排分所律师或助理进行。讨论案件或培训主题定好后我们会提前在所里探讨群中公布,希望大家能提前看看案件材料及培训内容,大家一边学习一边讨论,这样学习效果会更好些。进入下半年工作会日渐繁忙,大家工作也要同时注意身体。祝大家周末愉快!
五、北京总所民事业务部部长岳屾山
2017.8.14-2017.8.18北京总所房产部合同26份,上门3次,来所咨询1次。
民部合同36份,来所咨询1次。本周合同抽查情况总体来说,有了一定的进步,可以看出大家在很多方面都给予了充分地关注.可见通过不断地抽查回访反馈,实现大家对业务的交流和提高还是很有成效的。
本周提示三点,一是关于资质问题,还是要充分引起大家重视,是否需要具备,是否需要审核,如果没有会有怎样的不利后果等问题,在审查修改合同时要贯穿始终,因为这个问题往往不存在于合同本身,容易被忽视,希望大家关注。
二是我们总强调关注细节,但其实审查修改合同首先要从宏观整体出发,要从合同目的、合同范围出发比如建设工程合同如果是局部改造施工的,我们首先关注的是合同中所指的工程是否明确地可以界定出范围如果这个问题都没有清楚明了地说明,那么就失去了合同的一切基础其他内容审核得再详尽具体也没有意义。
三是关于有些顾问单位发来的合同会强调这件事儿已经做完了,没有什么问题,签合同就是走个流程,咱们不要因此放松要求,该怎么审就怎么审,还是要把所有对顾问单位有利的全部都提出来,不利的都拿下去,这个合同如果顾问单位觉得没必要审可以不拿给咱们审,但只要拿来的咱们都要一样对待,最大限度地降低隐患。这一点原则请大家把握好。
以上提示大家注意的问题虽然这一次是出现在个别律师身上,希望下一次不要出现在其他律师身上,这也是一直和大家强调培训、交流的重要性的原因,其实培训的形式、时间长短真的不重要,重要的是一周下来,大家都比较忙碌,但都是个忙个的,可以利用培训的机会,沉淀一下,回头看看挺好的,希望不管多忙,大家都可以把培训坚持下去,一定会有收获和成长的。最后,祝大家工作进步,生活愉快!
六、北京总所刑事业务部部长张晓彬
2017年8月18日工作总结如下:第一,本周工作日会见了四起案件的嫌疑人或被告人,接待了一位咨询活动。拟为顾问单位就业指导中心做廉洁自律培训,同时完成某案件二审的相关辩护工作的准备工作。应该说我部门承接的案件均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
第二,针对我部门已经承办的某案的出差工作因该地雪顿节放假,也延至9月。对于本周咨询的案件,有几点与各位同事分享,1.委托人咨询时提出了各种各样的关于案件的问题,其中有的问题能够切中要害,而有的问题完全是无理取闹,作为我们律师,在为咨询人提供咨询服务时,定要着重咨询的法律问题的关键节点,富有效率地发表自己的观点,切不可跟着咨询人的思路无的放矢。2.自己人在咨询师提出找关系与找我们办相互之间的优缺点,应该诚恳的如实回答。3.当咨询人询问我们律师是否有关系,能帮委托人去协调处理时我们应该明确的有技巧的否定。4.如果咨询人以律师有关系作为委托律师的前提的情况下,我们应该暂时不接受委托。
第三,近期,我部门承接了几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类案件的委托会见问题一直困扰着承办律师,因此对这次案件我们应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据统计平均会见一次需要律师跑三次。另外,对于该类型,办案单位掌握的原则是以偿还债权人损失为原则,也就是说能够弥补损失的可不予处罚,或变更强制措施,较轻缓的处罚。我们律师应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