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中国律师精神的基础。
律师制度是法治的产物。通过律师群体的贡献,人们必将感受到法治的精神和时代奋进的脉搏。
正义是中国
律师精神的精髓。与公检法等公权力不同,律师正是通过在个案中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其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伸张正义的职业使命。
担当是中国律师精神的特征。勇于担当、敢于担当,是中国律师面对责任时的一贯表现。
理性是中国
律师精神的品质。只有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
律师才能贏得当事人的信任和全社会的尊重,才能发挥好法律服务对社会诚信和公共道德的保护引导作用。
法治、正义、担当、理性这四个词是集众人之智慧,在众多热心参与者共同努力下,精心归纳提炼出来的。在这期间,岳成所通过短信、微博等方式向社会(尤其是广大
律师同行)征集中国
律师精神的表述,期间共发送征集短信3万余条,所内也先后召开了数次大规模研讨会。这一中国律师精神,既体现了律师的职业特色,又体现了中国
律师的价值追求,充分体现了职业特征与核心价值的相互协调、行业特性与民族个性的相互兼容、历史底蕴与未来追求的相互统一,必将为律师文化建设和
律师行业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