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乡镇法庭。法庭的楼房在建,开庭时临时借用后边的一个仓库:小小的屋子,大约有十几个旁听席。现在,坐着的、站着的、蹲着的,一共有三十几人之多。一打听才知道今天一天就有三个离婚案子开庭,所有的当事人及家属都来了。场内唯一显示法庭标志的应当是法官了,四十岁上下,男性,着法袍,很正规。』
【法官法槌一敲,宣布开庭】
法官首先不停顿地宣布了四条法庭纪律以及十条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然后问双方当事人:听清了吗?
原告(二十多岁,女)答:你说啥?
被告(年龄与女方相差无已,男)答:我不知你说的啥意思。
法官不加理会,接着往下进行。
法官:你们对法庭组成人员有异议么,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啥叫回避?
法官:就是你认为我不能公正审理本案,不想让我审你这个案子,我就得下去。
原告:那我申请。
原告的答复显然出乎法官意料。他先是一愣,马上又问:什么理由?
原告:上次我来离你都没判我离,这回我不让你审。
原告不仅在说,身子还一扭怩。
哄……,全屋子的人都笑了。
法官脸一沉,说:不是合法理由,不予支持。
【庭审开始】
法官:首先由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并说明事实与理由,然后由被告答辩。
原告宣读完起诉状,然后又补充一句:我要离婚。我们性格不合。
被告答辩: 我不同意离,我们的性格很合,我啥事都听你的,你说,我啥事没听你的?我们虽然是介绍的,处得时间不长,但是结完婚我们经过磨合我们的性格已经很好地融合到一起了(性格还能融合到一起?),我们的性格……那个……那个……
被告还想再努力地形容一下,无奈终究想不出来什么贴切的词,此时旁听的人又开始笑了,被告索性放弃了,不说了。
【庭审调查阶段】
法官问:原告,你的结婚证拿来了没有?
原告有些急:上次离不是给你拿来了吗?你还没还给我哪!
法官有些尴尬,急忙越过这个环节,进行下一个程序,让证人出庭。
原告方证人是她自己的亲哥哥和嫂子。被告方无证人。
法官:现在法院实行的是新的庭审方式,诉辩式,由双方当事人自己对证人进行询问。
原被告双方很显然都不懂法官所指。法官连说几遍让原告自行发问,原告都默不作声,并且还在笑。
法官急了:原告你再不向你的证人发问我就取消证人的作证资格!
于是原告问:你说他(指被告)在家是不是不干活?
证人(原告的哥哥):不干!
原告说:他说一天他铲了二十四亩地是不是撒谎?
证人答:是。第二天我们去看时那地上的草都还在。
这时被告全然忘了法庭秩序, 抢白道:我怎么没铲,那草是又长出来的!
证人气急:你家草长那么快!
这时旁听的人插话道:一天二十亩都是强干,累死也铲不了二十四亩!
庭内秩序混乱。法官急忙敲法槌,法庭好容易平静下来。
接下来是被告询问证人。 被告显然不懂得发问要领、 发问方式,只是说没啥可问的。结果法庭认定这份证言有效。
第二个出庭的证人是原告的嫂子。证人特别紧张,首先在核对身份上就出现了麻烦。
法官:你的出生年月日? 证人:1994年。
法官没听清,又问了一次,证人仍然答:1994年。
法官:你要是再说你是94年出生的你就别作证了!
法官接着又问:你的民族?
证人:啥叫民族?
法官也可能头一次遇到这样的难题,一时竟语塞。不知该怎么解释。旁边的人只好代答。
二个证人证实的内容基本上是一致的。都是被告曾经撒谎说一天铲了二十四亩地。被告很懒。(这也是离婚的理由?〉
看来被告真的是说过这样的假话,因为后来他不再坚持。
法官又问了双方是否还有其它证据,双方均称无。
法官又说:说一下你们的共同财产都有啥?
(应当说这个案子庭审到现在 一直进行得挺好,法庭气氛很融洽;除了女方时而扭怩作态,顾盼生姿。)
原被告翻脸就是在涉及到财产分割的时候。
原被告对财产有什么没啥争议,但是在财产是谁买的,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还有每样东西都值多少钱争执不休。比如原告说烟灰缸是娘家买的,花了五元钱。被告说烟灰缸是男方家买的,花了四元钱。双方各不让步……
【庭审进行到此时已经过去二个多小时了】
法官也听得累了,很不耐烦,于是一槌定音:今天不开了!原、被告双方都回去举证,谁举出证东西就是谁的,现在休庭了,男方仍想继续向法官陈述不愿离婚的想法。
法官火冒三丈:人家都不想和你过了你还死乞白赖的,你说你就是杀头驴人家不跟你回去吃你有什么办法?你还能把人家绑回去呀!人家这都是第二次要和你离婚了,你还不同意啥!
被告终于闭了嘴。
开完了,第二伙离婚的当事人又坐了上去……
我已无心再看。
庭审后记:2003年9月28日上午,笔者到某乡镇法庭开庭。这是开庭后偶然看到的一起农村尚婚案的庭审情况,初始在笑,结束时 就怎么也笑不出来了。相信曾到乡镇开庭的律师都目睹过同样或类似的情景。在已届三五普法的今天农村的法治现状仍然不容乐观,农民的法律意识、法律知识及法律素质,仍然有待大踏步地提髙。
其实,这是一个沉重而不容回避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