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欢聚莫忘法 法律送您“平安福”

文\ 张媛媛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北京总所律师助理


爆竹声中辞旧岁,春暖花开又一年。为助您度过一个安心、顺心的佳节,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特梳理春节期间常见的四大法律情景,送上这份春节版“法律风险提示清单”。 

1. 感情深 一口闷 ? 

春节期间,好友相聚把酒言欢本是乐事,但切记劝酒应有度。若席间有强迫性劝酒、灌酒等行为,导致他人发生人身损害(如酒精中毒、意外伤亡),根据法律规定,组织者、劝酒者乃至同桌共饮者,均可能因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律师提示:欢乐聚餐,饮酒自愿,勿强人所难。作为同桌友人,对过量饮酒者亦有必要的提醒、照顾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 春运途中遇“霸座” 

春运途中,若遇到有人霸占您的座位,请保持冷静。首先可礼貌沟通,若对方拒不改正,应立即向列车乘务人员寻求帮助。“霸座”行为不仅不文明,更违反了其与铁路承运方之间的运输合同,铁路部门有权要求其按票就座或采取其他措施。 

律师提示:您的车票就是合同凭证,对号入座是您的合法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条第一款 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3.“定金”与“订金”的法律区别 

春节期间聚会多,预订饭店时常需支付一定款项。请务必注意“定金”与“订金”的法律区别: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若您(支付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若商家(收受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订金一般视为预付款,违约时可协商退还。 

律师提示:付款前看清商家写的是“定”还是“订”,并保留好相关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4. 守法燃放才是最好的庆祝 

燃放烟花爆竹是传统年俗,但务必遵守各地安全管理规定:在指定地点、允许时间内燃放;从正规渠道购买合格产品;远离易燃易爆物,看管好儿童。违规燃放不仅可能面临治安处罚,若因燃放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如引发火灾、炸伤他人),燃放者还需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严重者或涉及刑事责任。

律师提示:喜庆勿忘安全,守法燃放才是对节日最好的庆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 10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祝愿大家新春快乐,生活美满,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