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要相信法律?

生活中有些人,无论遇到什么事,首先想到的都是能不能通过“关系”搞定。早些年没有网络购票的时候,买张火车票,要是有熟人在车站工作,首先想到的绝对不是老老实实排队买票,而是想着给熟人打电话,要他搞张票出来。如果被拒绝,此人不会认为哥们是守规矩,而是认为对方摆架子。倘若对方痛快答应了,此人一定非常得意,觉得自己有本事,打个电话就从内部拿到票。

找关系表现在打官司上更突出。有的人官司缠身,首先想到的不是收集证据,走正常的法律程序,而是把结交过的每一个人在脑子里想个遍,看看谁在法院或政府部门上班,若还掌握实权,那么,不管自己在这场官司中处于何等不利境地,他都会感到欣喜,至少会感到心里优势:“我有亲戚在政府掌握实权,我还害怕打不赢官司吗?即使输,我也不会输得很惨。”接下来,这个人东奔西跑,所做之事不是收集有利于自己的证据,不是找律师研究案情,而是挖空心思如何在掌握了实权的亲戚面前阿谀奉承,表示自己与其亲密友善。如果他感觉“对手方”关系更“硬”,他就泄气了,不管法律事实如何,都觉得自己必输无疑。

如果企图完全用“关系”解决法律问题,而不尊重法律事实,这样本末倒置再加上意图颠倒黑白,社会秩序还会存在吗?

点开朋友圈,我们会发现每天都有各种寻人、曝光类的消息。其实利用网络来发布内容本来没有不妥,这样的传播能够引起某些机构或媒体的注意,对于面临困境的人来说是简单且有效的方式。但是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部分媒体的真实性慢慢变得有待考究。如果社会没有法律,只有媒体源源不断曝光负面消息。这样的社会,媒体曝光的唯一用处就只有给大家添堵了。

媒体只是一种方式,一种传播真相警醒社会的方式。与媒体相比,法律确实不是那么的受欢迎,但是法律运行有着更加规范的程序,也是解决根本问题的方法。法律是一种社会行为规范,刑法规定了哪些行为是不能做的,如果你做了,可能面临相应的法律后果;民法规定涉及到人的生老病死,法无禁止即可为,是保护人的民事权利;行政法规定了行政权利,法无授权不可为。诉讼是解决纠纷的终极手段,让我们一起维护司法权威,既然诉诸法律手段,那就坚定的按照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走下去。胜诉固然可喜,败诉也要愿赌服输。


北京总所 刘德龙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