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为一些法制问题不知所措了。两个省的解释完全不一样。我该怎么办?
今年4月10号我驾驶摩托车被浙江嘉善交警查到没放保险标志。开罚单是罚200元扣三分。处理的时候要吊销我驾驶证。理由是我驾驶报废车辆。我的摩托车是安徽牌照。2008年上的牌。因为在浙江没法年审。所以买来一直没怎么骑。现在的状态时注销。我回老家查询车管所的说法是2013年新的车辆登记条例规定满有效期三年没年审的将被注销。而嘉善交警队的说法是新的2013年新的登记条例是从2013年开始执行的应该从2013年算起。不应该注销。老家固镇车管所说嘉善交警处理的不合适。驾驶注销车为什么按驾驶报废车处理。因为我的车辆没到报废时间。而且注销不等于报废。也没有法律条文规定注销车就是报废车。我回浙江嘉善。嘉善交警说有这个文件。现在我的违章还没处理,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办了?请帮帮我到底怎么办。 我来回咨询真的没办法了。请联系我1360056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