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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感想-承泽律道,慎笃行之

  承泽律道,慎笃行之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实习感想(二) 

  还记着高考报完志愿的时候,父亲曾考我:“将来当了律师,知道该听谁的么?”当时脱口说出一句:“谁给钱,听谁的。”这话听来太像一个无知小子的口中诳语,然而直到现在,我仍然认为我大体的想法是正确的,法治与正义当然不是一名律师的崇高职责——律师要以当事人为中心,要对当事人忠诚。这份“忠诚”,按照我最初的理解,是“无所不用其极”,甚至包括了律师自己去冒险,钻法律空子。现在回想,当初的自己还是太“年轻”。我虽然对某些社会现实保持悲观地态度,但显然不够“愤青”的资格,因为我只有空空的偏执。我没有任何力量去改变,更难以有自信在这“暗流涌动”中坚定信仰。对于刚刚高中毕业的我而言,律师之道,也就仅仅是“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 但是当时还没有理解到的是,忠有“智忠”,亦有“愚忠”。

  进入法大,学习法学已有两年时间。接触了中国一流的法学名师,专业的知识逐渐充盈。但我对律师执业之道还只是一个主观的构想,亦如涉水之驹,不试水深浅,便自以为是的认为水就是深,会淹人。大一到大二,我仅仅是知道些某些地区的罔断误判和关系脉络的逐次交叠,仅仅参加过一次已经记不起名字的律所参观,甚至做了一份自以为完美的职业规划——研究生毕业先去公检法机关做公务员,疏通好关系,继而退而当律师。我已经成了一个“毁人利己”,积极参与利益诱惑的“庸奴”。我完全不懂律师的信仰,不相信自己会这样崇高能够去坚守。在大二通过学校的外联活动,我从某律所律师举行的一个讲座中记下了一处笔记:律师的第一信仰是当事人,第二信仰才是法律与法制。这句话也在我心里留下了烙印。

  但在岳成所,我听到的,看到的,学到的,可能比这两年法学学习收获的东西还要多的多。

  我曾经学习了一个学期的律师职业道德与规范,学了两门“职业发展与规划”的课程,老师在教我们要用辩证的思维看待事物,用严密的逻辑去论证事实,用法律的思想去判断说理,然而这些正如学习“马克思主义原理”一样,虽然谁也能讲的头头是道,但是那个东西究竟是什么实在是搞不清楚。从7月30日到8月13日,参加律所实习已经有15天。总共参加了两次接待咨询,听过了两次实习生开会,一次律师例会。平时的工作就是学习总结岳成网法律咨询板块的法律问题,编写普法读本的部分草稿以及查看卷宗,偶尔也会做些体力活例如糊信封。但是最使我受益匪浅的是岳成所带给我对律师之道的理解以及朱总监对我偏执的“职业规划”进行的指导。

  岳成律所法律服务实行“三不原则”:①不给回扣;②不给介绍费;③不给关系找后门。而且将它亮亮堂堂摆在了律所大厅的标示栏上。而当我在实习工作之余看到它时,对律师执业变得迷惑不解了。8月1日的第一次实习生会议,朱律师谈到了这一点。他说中国的司法环境有些地区真的是差得很,但至少在北京和上海,法官还是能够严格依法办事的。也有当事人来所里直接来问能不能通过找关系来代理案件,但岳成所一直坚持着这份承诺。朱总监也对我们分享自己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进入到一个工作岗位,你做的每一件事都有可能对将来产生影响。任何一小项工作,都是能力的考验。”而对于我们将来就业的原则,朱律师总结说“做警察,不能警匪不分;做法院法官,不能黑心判案,执法不公;做检察院检察长,不能‘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不论选择哪项职业,都不能走向职业的反面。”既然做律师,怎么可以去当这个司法系统中的“乱臣贼子”,怎么能为了绵薄利益而失去立场?于是我想尽管很多人选择做公务员,是因为公务员工作稳定,风险小,但是在政治洪流中能够坚守原则的究竟有几成?然而我也愿意相信,在岳成所就业对于有追求的法学英才会是很好的选择。因为岳成律所的律师“不是凭关系,而是是靠本事吃饭”。

  直到现在,我依然在体会着岳成所的这句实在却又艰难,然而可以视一切艰难险阻于无物的“三不原则”。它引发着我第一次对律师之道的深思。律师的职业,从小处看,也就是解决一个又一个当事人的难题,其中或许会有悖于常理所认为的“公正”,但公正由法定,律师既然在别人“摊事”的时候“乘人之危”,就必须在信仰之下,利用自己的学识和法律的整个系统来维护当事人的权益。这期间,也许会涉及到“钻法律的空子”,但这是凭借律师自己的能耐,而不是违法乱纪。从长远角度,律师能让社会更美好,因为“我们的吹毛求疵,我们对完美的挑剔,才促进了司法系统的不断完善,才促进了最大的公平与正义。”

  因此,我体会到,也许在法学知识和庭辩技巧上,很多律师都是难分伯仲,但是没有最高信仰并且一直慎而笃行的律师,不能成为“大律师”,也无颜凭借“关系硬”而高谈阔论所谓的“成功”的经验。律师的最高信仰远不止法律,远不止道德,远不止对当事人的愚忠,而是将自己的行为规范在在律师职业道德之中,不触犯法律的高压线,一经受托,也必须全心全意的为当事人服务。这份信仰可以定义为“律道”,这是律师独有的信仰,这是一份凝聚了很多睿智与理性的信念。这个信仰必须坚守,必须捍卫。我这样要求自己。因为我知道,这样做律师,这样为人处世,这样经营自己的人生,才是有底气的,有自信的,顶天立地的。

  对于自身的职业发展,也许我的性格可以在官场上随波逐流,也可以圆滑处世,通过自己的“能力”和“干绩”去做一名公务员,但我并没有自信说自己不昧良心。所以,我越来越对律师这份职业产生敬畏与尊重,我也越来越向往这份职业,并选择矢志不渝的把这份信仰坚持下去。

  律师的第一信仰,我认为应该是理性,第二信仰是当事人,第三信仰是公平与正义。这是我学习法学两年,并在岳成律所实习15日之后反复思考得出的结论。这就是我所认为的“律道”。律师要权衡利弊,律师要睿智理性,律师要有人格。岳成律所也是云集了这样的有人格有理性的人才,才造就了大辉煌。尽管因为这“三不原则”会错过很多的收益和机会,但从理性、发展的眼光去看,岳成律所将是一个有秉性,有人格,有信仰的集体,岳成所在最后会是正大光明的成功。

  承泽“律道”,在岳成所收获到的这份对“律道”的理解会让我终生受益;慎笃行之,律师应当坚守原则地去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最后以所内第一会议室的对联做份总结,这也是值得每位希望成为律师的法律人深深思考的:

  律师是民主的产物,律师是法治的产物,没有民主与法治,哪来律师

  律师是民主的象征,律师是法治的象征,没有律师,哪有民主与法治

  律师兴,国家兴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申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