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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总结

在岳成律所短短两个月的实习马上就要结束了。实习的日子每天都是忙碌的,以至于我都没有好好静下心来总结一下这段时间的收获。去岳成跟随杨晓林律师一起实习,是我第一次接触律师这个职业。但仅仅是这么一次接触,我就在杨律师身上看到了律师的专业和激情。杨律师作为我的指导老师,教会了我很多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
首先是从理论上讲,以前学习课本上的知识从不会和实际联系在一起。老师讲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要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那我们就只记住这个规定,从没想到这么一个法条会在现实中变得那么的难以操作。夫妻之间的事本来就属于隐私,旁人无法得知。若一方主张感情已经破裂,无法共同生活。而另一方却主张感情很好。这就给法官出了个难题,到底是判离不判离呢。导致现在法官基于社会稳定的考虑,一般第一次提起离婚都不判离。这样给了法官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当事人无法通过法律来预知自己的行为后果。失去了法律的一些作用。这些在实际中出现的问题,是无法从书本上学到的。
同样,在实际中出现的新问题也同样让我着迷。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物质财富迅速增加。夫妻财产越来越多,种类也越来越复杂。在现今的离婚诉讼中就出现了各种新型的财产纠纷。例如夫妻间的赠与协议是否可以撤销,是否以办理产权过户登记为生效要件等,都是现在诉讼中很普遍的问题。由于法律的滞后性,解决这些问题变得更为困难。同上文中提到的相同,这给了法官很大的自由裁量权。法官认为可以撤销就可以撤销,法官认为必须过户,那就以过户为生效要件。站在律师的角度,需要从己方委托人的利益出发,在法庭上说服法官。要了解关于这个问题的各方说法,才能在代理案件时保障委托人的利益。
其实我收获最大的还是实务方面。记得第一次跟杨律师一起接待咨询,杨律师请当事人简单介绍一下情况。结果当事人就开始叙述整个离婚过程,我也听得很入迷。可杨律师抓住了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询问当事人的情况。杨律师在工作中就给我很好的上了一课。让我见识到了专业法律执业者的风采。专业的律师知道在当事人的叙述中抓到诉讼中有意义的事实,从而进行分析,力求为当事人提供严密的法律意见。随着我接触的当事人的增加,我也渐渐掌握了重点。在记录时也能做到事实清晰了。
跟杨律师实习期间,去了很多次法院。几乎北京的各个法院我都跑了一遍。上学期也在法院实习过,可这次去法院是从一个办事人的角度看待法院。虽然婚姻案件涉及个人隐私,不能旁听。但我旁听了一次继承案件的整个开庭审理过程。对法院的审理流程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尤其是杨律师还给我一个机会,要我当第三人的代理人。开庭时我把第三人主张权利的申请交给审判员后,审判员问了我一连串的问题。当时我特别慌张,根本没有想到法官会问问题。回来之后想想,才知道自己经历的太少。这些是无论读多少书都学不到的宝贵经验。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 卢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