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史霄明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北京总所
2024 年 9 月 13 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以下简称《延迟退休决定》)。该决定是国家充分考虑人口结构、就业情况及养老金支付现状等多种因素而提出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
一、《延迟退休决定》要点解读
1、延迟退休的年龄
我国现行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 60 周岁,女职工按照“干部”或“管理岗”及“工人”或“非管理岗”分别为 55 周岁或 50 周岁。按照《延迟退休决定》的要求,从 2025 年 1 月 1 日起,用 15 年时间,逐步将男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延迟到 63 周岁,女职工的退休年龄分别延迟到 58 周岁、55 周岁。
2、延迟退休的实施方式
(1)渐进式延迟退休:本次延迟退休的改革目标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采用渐进式、以较小幅度逐步推进的方式进行。具体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起,男职工和原法定退休年龄为 55 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 4 个月延迟 1 个月,分别逐步延迟至 63 周岁和 58 周岁;原法定退休年龄为 50 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 2 个月延迟1 个月,逐步延迟至 55 周岁。有点复杂?
(2)弹性退休:职工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后,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最长不超过 3 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现行的法定退休年龄(即男职工 60 周岁,女职工 50 周岁或 55 周岁)。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也可以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最长不超过 3 年。例如:1987 年 7 月出生的管理岗女职工,改革后新的法定退休年龄为 58 周岁,则其在未来可以选择在 55 周岁至 61 周岁之间办理退休手续。这一“弹性”的方式,充分体现了对个人意愿的尊重,不强制要求每名职工必须达到新的法定退休年龄时才能退休,而是可以在前后 3 年的弹性区间内进行选择。但需要注意的是,法定浮动区间内选择“提前退”可以职工自己决定,而选择“延后退”则需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
3、其他重要内容
(1)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延迟退休决定》提出,从 2030 年 1 月 1 日起,将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由 15 年逐步提高至 20 年,即在 2025 年到 2029 年期间退休的人员,最低缴费年限的要求依然维持现行的 15 年不变。对于部分职工缴费年限增加情况,其在退休后每月领取的养老金数额也会相应提高。
(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等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以及在高海拔地区工作的职工,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前退休。对于提前退休的条件,目前未颁布新的政策要求,可仍参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内容,并密切关注国家有关部门后续是否出台新的文件要求并遵照执行。
(3)失业金保障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年限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在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
二、对用工管理的建议
回归到用工管理领域,延迟退休政策对用人单位提出的新要求及影响也是较为显著的。
1、按照《延迟退休决定》的要求,在执行“弹性退休”措施时,用人单位不得违背职工意愿,采取强制或者变相强制的方式,强迫职工按照单位的明示或暗示选择退休年龄。
2、《延迟退休决定》提出,要加强对就业年龄歧视的防范和治理,激励用人单位吸纳更多大龄劳动者就业,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在招聘和用工过程中要避免出现“年龄歧视”问题,且尽快适应职工工作年限拉长的趋势,通过适当调整薪酬福利待遇,提供职业健康管理或增加补充医疗保险保障等措施,激励职工在延迟退休期间保持饱满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并基于此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更好地利用年长职工的经验和技能,促进年轻职工的培养和发展。同时,用人单位也可加强文化建设,营造尊重老年职工、鼓励创新创造的良好氛围,增强延迟退休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3、用人单位可对现有职工的年龄状况进行梳理,筛选出处于《延迟退休决定》附件所列“过渡期”范畴内的人员,准确掌握相关人员的退休年龄及其“弹性退休”的意愿,在合理时间内向临近退休的职工发送《退休通知书》,收集或制作办理退休所需的各种材料,并按照属地相关部门的要求及时办理档案预审等各项退休手续,保障职工顺利享受退休待遇。
4、如用人单位拟招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建议根据《延迟退休决定》的内容及实际情况核实其是否确属于“新退休政策 ”框架下的退休人员(例如是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等)。如是,则妥善与其签署《退休返聘协议》,在其中明确返聘期间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福利待遇、休息休假等各项权利义务,维护和保障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结语
《延迟退休决定》通过“渐进”“弹性”等多项举措,最大化实现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更好地保障新政策的稳步推进、平稳过渡以及可持续发展。对于用人单位而言,也应积极响应国家的新政策、新要求,及时调整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用工策略、用工关系管理以及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措施,从容应对新退休政策带来的变化与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