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赵薇薇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
近日,一起令人扼腕叹息的意外事件,震动了越野跑圈。
事情经过:
2023 年 9 月 9 日,海滨城市威海举办了“2023 幸福威海越野赛”,赛事迎来很多大神精英 选手加盟参赛。其中一位刚刚签约阿迪达斯的著名越野精英女选手参加了 100 公里组的比赛, 这位人气很高的小姑娘,实力强劲,瘦小的身材蕴含着惊人的能量,而且是草根出身,曾经只 是普通上班族,但是拥有过人的天赋,出于热爱,辞职走上了越野挑战之路。在今年上半年的“168 公里崇礼国际越野赛”等大型赛事中,均以一骑绝尘的王者姿态勇夺冠军,并且领先第二名均 在一个小时以上,即便男子跑者,能望其项背的也寥寥可数。
在此前参加的赛事中,这名女选手均在自己的直播间进行直播,当时的直播方式就是挑选 相对平缓的路段,由摄影师手持云台在选手的身后跟跑跟拍,与粉丝互动,让大家能够看到实 时的画面,身临其境,更加体会到选手的不易,感受越野挑战的魅力。
这次“2023 幸福威海越野赛”,小姑娘团队安排两位摄影师轮流全程跟拍直播,一位是她 的教练,一位是好朋友李扬,两人都是知名的跑者,也多次为其直播,有这样两位身手不凡的 摄影师轮番上阵跟拍,100 公里不间断全程直播让大家十分期待,小姑娘的直播间也是人气满满。
比赛当天,笔者也看了一段直播,恰好是李扬在跟拍,与以往摄影师一边手持云台跟拍像 只敏捷灵活的小兔一样的自家选手,一边与屏幕外的粉丝谈笑风生不同,笔者看到的这段直播, 只有晃动的画面和摄影师粗重的喘息,画面忠实的显示了赛道的艰难,山崖陡坡上,半人高的杂草中间勉强容一人通过的羊肠小道,尘土飞扬,隔着屏幕也能感受到那种令人烦躁的曝晒和 酷热,选手在前面专心比赛,背影依然轻松灵动,而摄影师却连一句“点点关注”“点点赞” 这样的口头语都说不出来,粉丝还调侃“摄影师被拉爆了”,也有人心疼“换人跟吧,摄影师 太辛苦了”,大家都看出了摄影师状态的不佳。
但谁也没料到的是,直播中途戛然而止,粉丝一头雾水,守在黑屏的直播间等待。接着传 来了选手在 70 公里处退赛的消息,要知道,这位天才小姑娘早已经遥遥领先,余下的 30 公里 就是走到终点,也是绝对的冠军。退赛,意味着发生了意外。直到第二天,噩耗传来,摄影师 李扬不幸离世……
一时间,各种对赛事的质疑、对是否允许直播跟拍的质疑、对选手的质疑纷至沓来,直播 的选手小姑娘也被网暴,至今还没有对外发声。质疑源于对摄影师突然离世的惋惜心痛,越野 跑者,在人们心目中本是最强壮的存在,40 岁正值壮年猝然逝去令人难以接受,善后的处理更 是人们关注的焦点,那么,摄影师之死,背后究竟涉及哪些法律关系?
摄影师因跟拍过程中体力透支,发病去世,网上也有消息说死因是“热射病”,总之,确 系因跟拍直播的行为过于辛苦引发疾病并且导致了死亡的后果。
首先,是否属于工伤?
这也是粉丝中最多的一种声音,从已经公布的信息得知,本次是有偿直播,所以大家认为, 摄影师收取报酬付出劳动,因直播导致死亡应当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 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本次事件,选手以个人的名义参赛,以个人的名义聘请摄影师直播, 摄影师并非选手公司(如有)的工作人员,双方也非劳动关系,直播也并非摄影师的本职工作, 因此,不符合申请工伤认定的条件,本次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
其次,属于自甘风险吗?
《民法典》第 1176 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赛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 或重大过失的除外。”
本次事故中,摄影师虽然奋战在赛道上,但并非参赛者,他必须努力跟随拍摄对象的脚步, 一边跟跑,一边还需要进行直播互动,介绍赛道的情况和选手的状态,回答粉丝的问题,邀请 关注和点赞等,其并不是为了自己取得成绩,而是为参赛者提供跟拍直播服务,并收取参赛者 给予的酬劳。另外,摄影师虽然是自愿跟跑跟拍,100 公里越野赛也确实具有相当高的风险, 但死亡的后果并非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导致,而是超越自身极限引发,相信无论是选手还是摄影 师本人,如果料到后果有多么严重,绝对不会让他用生命去挑战。
不过,对于精英选手来说,应当知悉在越野赛道上进行跟拍的难度,以及对跟拍者体力和 毅力的超高要求,即便选任的跟拍者是经验丰富战绩赫赫的越野大神,即便两人轮换,但跟拍 同时还要直播,无疑是对身体极限的巨大挑战。何况之前的赛事直播中,也出现过跟拍的摄影 师摔伤的状况,因此,应当预见到危险而没有预见,过于自信不会有危险,还有对于紧急危险 的情况没有应急处置措施,理当属于过失。
那么,摄影师的家人能得到赔偿吗?
当然是肯定的。据说摄影师的一双儿女刚上幼儿园,顶梁柱一朝离世,妻子儿女的生活如 何保障,无疑也是人们最关心的问题。《民法典》第 1192 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次事故,摄影 师受聘进行跟拍直播,收取一定的报酬,应当视为向选手提供劳务,因此导致突发疾病不治身 亡,接受劳务一方应当按照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民法典》第 1179 条规定了包括 医疗费等多项费用在内的赔偿项目,同时规定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如何确定管辖?
摄影师是四川某市人,其跟拍服务的选手小姑娘据悉户籍地为山西某城市,事故发生地是 在山东威海,如果摄影师的家属通过诉讼主张权利,应当向哪个法院提起主张?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法院对此均有管辖权。《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 14 条、15 条和 17 条的规定,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 年计算;如有子女、父母等其他死者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的,未成年人的生活费按照受 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至 十八周岁;成年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 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因此,赔偿金额应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相关标准来确定,不同的法院,依据的标准不同, 本次事故涉及到的几个地点中,山东省 2023 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 49050 元,山西 省为 39532 元,四川省为 43233 元,因此,如果选择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摄影师的家属能 够得到的赔偿金额相对略高。但赔偿责任的划分,赔偿比例的确定,法院将根据事实和证据 予以判定。
以上仅就选手与摄影师双方责任义务等简略予以分析,据悉威海市体育局也已出面进行 调查并协助善后,相信各方一定能够妥善处理好此次事件,好好安抚家属,也给关注越野体 育、关注越野运动员的粉丝们一个交待。摄影师的意外离世,令人唏嘘,他以生命的代价警 戒后人:敬畏自然,尊重生命,挑战有度,量力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