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梁小天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北京总所律师助理
2023 年 6 月 28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23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作为第一部无 障碍环境建设相关的法律,该法有哪些重要看点?将产生哪些影响?
一、《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立法背景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社会融合和人的全面 发展具有重要价值。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是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体现,是实 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必然要求,是切实提高无障碍环境建设质量的有力保障。
据统计,截至 2021 年底,我国 60 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已有 2.67 亿。国家卫健委数据测算显示, 预计“十四五”时期,60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量将突破 3 亿,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2035 年左右, 60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突破 4 亿,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数量庞大的老年人是无障碍环境建设的 重点受益群体之一。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起步于 20 世纪 80 年代,近年来得到快速发展,但仍存在 无障碍设施建设不平衡不充分不系统,无障碍信息交流和无障碍社会服务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实际 需要等问题,迫切需要制定一部专门的法律予以规范和推动。
二、《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内涵
明确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定位、原则和管理体制,是《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主要内容之一。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妥善处理保障重点与惠及全体的关系,明确无障碍环境建设在重点保障 残疾人、老年人基础上,积极推动建设成果惠及全体社会成员,包括:在立法目的中明确,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促进社会全体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在适用范围中规定,残疾人、老年人之外的其他人有无障碍需求的,可以享受无障碍环境便利。
同时,明确无障碍环境建设应当与适老化改造相结合,遵循安全便利、实用易行、广泛受益的 原则。
三、《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立法亮点
亮点一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明确坚持党的领导,突出政府主导,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管理 体制作出规定。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明确规定:无障碍环境建设经费应纳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预算,建立 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 作;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工信、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 工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还对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出更高要求,明确工程建设、设计、施工、 监理、审查、验收备案各单位的相应职责,要求地方政府制定对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既有设施进行 无障碍改造的计划并组织实施,要求新建、改建、扩建的居住建筑、居住区、公共建筑、公共场所、 交通运输设施、城乡道路等,应当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要求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无障碍 设施建设经费纳入工程建设项目概预算。
亮点二:《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围绕着与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司法诉讼仲裁、公共 交通、教育考试、医疗卫生、文旅体育等场景下的无障碍服务分别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规定公共服务场所涉及医疗健康、社会保障、金融业务、生活缴费等服 务事项的,应当保留现场指导、人工办理等传统服务方式。与残疾人、老年人相关的服务机构应当 配备无障碍设备,在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方面提供无障碍服务。该法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完 善药品标签、说明书的管理规范,要求药品生产经营者提供语音、大字、盲文、电子等无障碍格式 版本的标签、说明书。要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提供公共信息、发布突发事件信息时应采取无障碍方式。此外,还鼓励食品药品等商品外部包装配置无障碍说明书,并对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的 推广使用作出要求。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第四章规定了国家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的 公共服务场所提供无障碍服务的基本要求。该法还明确,根据残疾人、老年人的特点,保留现场人 工办理等传统服务方式。
亮点三:《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增加保障措施,从宣传教育、设计标准,《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设保障措施专章,对“开展无障碍环境理念的宣传教育”“制定或者修改涉及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标 准”“建立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领域人才培养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在监督管理方面,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强调,残疾人联合会、老龄协会等组织根据需要,可以聘 请残疾人、老年人代表以及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进行监督。
总体来说,《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颁布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标志着我国无障碍法治化 新进程。该法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引导社会组织和 公众广泛参与,推动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该法的颁布有利于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残疾人、 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促进社会全体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弘扬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