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是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成立 31 周年的年份。过往的 30 年,值得回忆的有很多,在这其 中尤为亮眼的便是岳成所的文化建设。
初次来到岳成律师事务所的人,都会被墙上张贴的六大纲领、所训、六个自信等等文化符号吸引, 进而驻足阅读。在四条所训中,给人印象最深的,最能体现岳成所文化底色的当属所训第二条——“我 们的职业道德:律师挣人家钱是‘乘人之危’,人家摊事才找你,我们要拍良心服好务”。
或许有人会问:一个律师事务所,本职工作就是在现行有效的法律范围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何谈良心?那么,如果当事人无力支付代理费,律师事务所还会为他维权吗?
在 30 年的发展历程中,岳成所一次又一次地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给出了答案:即便当事人无力支付代 理费,岳成所也会为他维权,因为岳成所讲良心。
要说讲良心,还得从岳成所创始人岳成律师说起。 有一次,一位来自山东的农民工到北京打工。不幸的是,这位农民工在工作时,右手被机器截断了 两跟手指,伤残评定为八级,部分丧失了劳动能力。发生这样的悲剧,只因为机器老化,而且包工头没 有给农民工进行必要的专业培训,所以农民工本想从包工头那里获得赔偿。然而,令人没有想到的是, 包工头在负担了初期的医疗费后便声称不再负担后续费用。农民工及其家人经过几次索要,甚至哀求, 包工头都未同意全额赔偿。农民工走投无路,只能抱着最后的希望找到了岳成律师事务所,希望大名鼎 鼎的全国“十佳律师”岳成能够伸出援助之手。时任岳成所主任的岳成律师在听完农民工的哭诉后,当 即表示将委派本所律师为农民工讨回公道,并且不会收取任何费用。办案律师不辞辛苦,数次奔波于法院、 案发现场以及包工头处,最后案件终于得到圆满解决,农民工得到了应有的赔偿。为表感激,农民工特 意送来了锦旗和自己栽种的苹果。岳成律师破例收下了苹果,但无论如何都要把 200 元折价款交给农民工。 手攥着这 200 元钱,农民工顿时热泪盈眶,几欲下跪以表感激,感激岳成律师的正义和善良。
多年以来,岳成所坚持为弱势群体免费维权。自 2004 年起,岳成所免费为黑龙江在京农民工维权。 自 2007 年起,岳成所免费为首都高校大学毕业生就业维权。
“他们那样困难,找上了我们,需要我们的帮助,就是对我们的信任,我们怎么能收费?”岳成所 的两代主任用这番话来说明岳成所广行善举的理由,这番话朴实无华,却温暖人心。
岳成所每年都会委派本所律师申请参加北京市朝阳区法律援助团队,积极代理法律援助中心分配的 免费的法律援助案件。例如下文这起案件:
方某是一名抗美援朝烈士的遗孀,常年独居在条件很差的某老旧小区。2018 年,某装修公司以“旧 房翻新”的名义,与方某签订了房屋装修协议。此后,在装修公司的要求下,方某先后支付了合计 4 万 元的各项费用。同时,装修公司强行将方某房屋内的家具、被褥等物品搬到某地下室暂存,并要求方某 继续支付后续费用。方某对此极为不满,遂要求解除装修协议。装修公司拒绝解除,而且声称若方某拒 付费用则拒绝归还暂存于地下室的物品。方某年事已高且子女身患重病,没有能力委托律师起诉,只好 通过法律援助来维权。岳成所得到指派后,安排杨林律师担任方某的代理律师。
虽然本案是法律援助案件,无需方某支付律师费,但是杨律师没有懈怠。比照案件事实及证据后, 杨律师找到突破口,提出了自己的主张。最终,法庭采纳了杨律师的代理思路,并在法庭的斡旋之下, 装修公司同意退还方某 37000 元,并限期归还方某的全部物品。方某对这个结果非常满意。为表感激, 方某专程向杨律师赠送了锦旗。
如果说在收到代理费后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一个律师事务所的责任,那么在无偿代理的情 况下还在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则是律师事务所的良心。30 年来,岳成所把自己的所训奉为圭臬, 无论是律所主任,还是办案律师,始终在拍着自己的良心服务,始终在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恻隐之心去 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们。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北京总所 罗经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