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的侵权

“不知不觉”的侵权

文/杨子瑞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北京总所律师助理

前言

随着自媒体的欣欣向荣,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在互联网上分享自己的生活。而在拍摄的视频或使用的文案中添加一些符合情景的音乐,使用一些漂亮的字体,配合一些搞怪的图片,是创作者们在创作中最常使用的方式,也是最能拉近创作者和观众之间距离的方式。但是有些创作者在完成一些爆品后,迎接他的不仅是越来越多的粉丝,还可能是侵权通知。对此,创作者可能就有疑问了。

今天,我们就来扒一扒创作者们到底在哪些方面容易侵权,从而避免创作者们辛苦创作的爆款作品一不小心变成了侵权作品。

字体侵权

字体,可以说是现今自媒体作品的“骨架”,从视频的字幕,到海报的介绍,无一不用到字体,而一个好看的字体毫无疑问会让作品更加出彩。虽然很多字体可以免费下载使用,但大部分字体是不允许商业使用的,如果未经允许使用此类字体进行了创作和商业使用的,那便构成了侵权。

那如何避免此类侵权呢

一、使用已进入公共领域的字体,如“宋体”、“楷体”等,但需注意若此类字体名称如“某某楷体”等的,因多为商业公司开发并可能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故应取得著作权人授权后方能使用。

二、获得相应商业字体的授权,若在创作中必须使用某种商业字体的,则应获得相应授权方可进行商业使用。

音乐侵权

创作者们为了让视频更加灵动,更加有吸引力,往往会添加各种背景音乐。而有时一个短短几分钟的视频会被制作者们添加多首歌曲片段,这就可能侵犯了这些音乐的著作权及表演者权,而创作者却还不自知。

若要避免此类侵权,在使用他人音乐作品时需要购买其音乐版权,避免由此造成侵权。但此处需提示大家注意,我们在购买其音乐版权的同时,还应当取得表演者及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的许可。因为依据《著作权法》第39条、第44条的规定,表演者及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享有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图片侵权

图片因其所载信息不同,随意使用他人图片不仅侵犯其著作权,还可能侵犯他人的肖像权或隐私权。随着近些年版权意识的提高,大家在进行图片的转载时,都有意识地考虑到可能涉及侵权的问题。但在此需要提示的是,部分创作者在引用图片时习惯在图片下方注明“图片来源网络,侵删”,此类声明在法律上是不发生免责效力的。如果图片著作权人留存了相应的证据,是可以以此来追究责任的。所以,在使用图片时一定要取得合法授权,改掉"侵删"免责的观念。

结束语

大家应当增强版权意识,摒弃材料从网页上“随手拈来”的恶习,可能大家觉得著作权法规定很是苛刻,用一下他人作品无所谓。可你用一下,他用一下,作者的创意成果的财产价值将荡然无存,所以只有保护了创作的成果,才能激发创作的动力。愿大家作品成就爆款,不为“不知不觉”侵权所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