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配餐怎能胡来?

学生配餐怎能胡来?

文/吴昊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黑龙江分所律师



2022年3月5日,一段"天津某配餐公司卫生状况堪比厕所"的视频在网上流传,引发网友广泛关注和热议。根据视频内容可知,3月3日,一位临时工在身体感冒未愈的情况下,通过劳务市场"找活",没有经过任何体检环节,直接被劳务市场工作人员分派了一份送餐的工作。


令该临时工没想到的是,这份工作不是充当普通的"外卖员",而是被送到一个"做盒饭的厂子"为学生送餐,当天共有十多位临时工进入了这家配餐公司。据视频信息透露,配餐公司后厨温度高达30多摄氏度,通过视频可以看到,地上洒满食物残渣,工作人员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为学生们准备盒饭,上午做的盒饭全部装车送到学校。


随后此事迅速引起官方关注,3月8日,天津市发布关于对视频中所涉配餐公司欣程达营养餐配送
中心违法违规问题进行调查处置的情况通报。


通报称,对于涉事企业存在的临时雇佣人员未进行健康检查,未取得健康证明上岗工作,操作间地面食物残渣存留,未严格按照餐饮服务操作规范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的违法违规行为,已吊销欣程达营养餐配送中心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对欣程达营养餐配送中心经营者赵洪海处以100万元罚款,禁止从事食品行业。同时还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属地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视频中的内容着实让人感觉到触目惊心,很难想象这些中小学校的配餐会是在这样糟糕甚至令人作呕的卫生条件下制作出来的,如此恶劣的行为必须予以严惩。


我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及四十五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强食品检验工作,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同时对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前述涉事企业欣程达营养餐配送中心的行为显然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


针对欣程达营养餐配送中心存在的违法行为,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此外,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相关规定,还应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10 倍以下罚款。


每一个孩子都是家庭的希望,更是祖国的未来,这些孩子的健康成长是关系到国家前途命运的头等大事。校园食品安全问题之所以层出不穷,其根本原因在于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缺失。


供餐单位和学校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严格执行食品原料进货查验等制度,同时市场监管部门要压实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只有多管齐下才能确保食品安全问题不再发生,也只有这样才能让孩子们吃上健康营养的饭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