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律成为人民的信仰

伯尔曼曾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人民作为历史的创造者,作为文明的建设者,作为法治的推进者。让法律作为人民的信仰,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手段,是治国理政的利器,是社会价值的核心,也是每一个普通民众注重自身权利和力量的源泉。作为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应该如何去做呢?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的“六大纲领”中明确提出“岳成所首倡中国律师精神:法治、正义、担当、理性。”

首先,人民信仰源自法治环境的熏陶。法律信仰不是被灌输出来的,而是被社会、被人民相互之间的沟通教导、展现出来的。其次,这信仰源自司法公正的彰显。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是司法公正。律师作为案件当事人的代理人,如果不能依据法律手段帮助当事人,不能用最后的司法手段帮助当事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社会必然陷入“以暴制暴”的困境。同时,这信仰源自于律师的勇于担当。担当作为一种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和进取精神,作为一种忧国忧民、悲天悯人的高尚情怀,作为一种对风险和危险的畏惧感和恐惧感,作为一种精益求精、永不满足的职业追求,是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职业道德情操,是对人民利益无比忠诚的最好体现。

最后,这信仰源自于律师对事实真相的理性分析。律师在办理每一个案件时,都要把事实查清楚,把证据搞扎实,把法律适用准。正如岳成律师所说到的:“坚信打官司就是打事实、打证据、打法律规定,而不是打关系。”坚决做到无论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都不放松要求、不降低办案标准,都不能冒着风险向当事人提供法律分析意见。要把老百姓的每一个“小案”,都当成天大的事情来办,一丝不苟,精益求精。只有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才能把案件办好了、办对了,才能让当时人满意,才能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让法律成为人民的信仰,人民才会发自内心深处对法律的认同和自觉自愿的要求按照法律承担义务享受权利,人民才会把公平正义理念牢记心中,才会知法、守法,并更积极主动地投入法治社会的建设。律师,作为全面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其实在所有律师心中早已有了答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北京总所律师助理:张肖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