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佳节日 律师献上“干货”红包

中秋佳节日 律师献上“干货”红包

文/张肖瑞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北京总所

中秋佳节将至,律师为您献上“法律知识小红包”,用法律为您出行、游玩、加班等保驾护航。一、常回家看看保障老人权益

“常回家看看”已经通过我国正式立法,对老年的合法权益进行了明确保障。因此,建议有条件的小伙伴,趁着中秋佳节之际,回家看望父母。这是中秋佳节的寓意,也是法律赋予我们的义务与责任。

二、假期游玩保障游客权益

出行的小伙伴如果遇到“宰客”、“欺客”等情况,旅游者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第九条和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导游和领队应当严格执行旅游行程安排,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同时,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协商;

(二)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三)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建议小伙伴们在外出旅游时,尽量与旅游经营者签订明确的《旅游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受到不法侵害的,建议按照法律规定的合法手段予以解决,以充分保证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过节加班保障劳动者权益

虽然可能大多数小伙伴都已决定归家的归家、旅游的旅游、聚会的聚会,但是不乏也有一些小伙伴仍然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正是因为有了他们,我们生活才会更加丰富多彩。对于这群无私奉献的小伙伴们,我国法律也对其进行了嘉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因此,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奋斗的小伙伴,也别忘了领取法律规定的加班费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