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知道法律法规对职场妈妈的特殊保护吗?

您知道法律法规对职场妈妈的特殊保护吗?

文\史霄明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北京总所律师

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就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调整生育政策等问题作出重磅部署。会议指出,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于改善我国人口结构、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保持我国人力资源禀赋优势。“三孩政策”一出,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与议论,有人拍案称赞,有人顾虑重重。

在如今倡导男女平等的时代里,女性除了承担着孕育新生命的重要角色外,在社会分工中也同样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女工程师、女程序员、女“骑手”等等,这些曾经女性少有从事的职业,在如今也屡见不鲜。对于职场女性而言,通常会顾虑怀孕生子是否会在工作中被“特殊对待”。作为劳动法律师,今天为您梳理国家法律法规给予职场妈妈的各项特殊保护,不论生一胎、二胎,还是三胎,在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一、求职保护

2019年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卫生健康委、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医保局、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最高人民法院九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 其中明确各类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招聘环节中,除国家规定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等情况外,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女性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女性,不得询问女性婚育情况,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不得差别化地提高对女性的录用标准。如应聘女性遇有前述涉嫌就业性别歧视行为的,可拨打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热线)、12338(妇女 维权公益服务热线)或12351(中华全国总工会职工维权热线)进行举报投诉。

二、孕期保护

根据《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可知:

1、如果职场妈妈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可向用人单位申请并提供医疗机构的相关证明,由用人单位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但是,这绝不等同于用人单位可以仅因职场妈妈怀 孕就擅自变更其工作岗位,否则将存在被认定为违法调岗的风险。

2、职场妈妈怀孕7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3、职场妈妈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产检期间的工资。对于产检时长,因个人孕期状况会存在差异,在职场妈妈能够提供检查、诊断材料证明未出勤确实是进行产检的,建议用人单位遵循前述规定,避免出现克扣劳动报酬的行为。

4、用人单位不得安排职场妈妈在孕期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附录第三条规定的劳动禁忌内容。如职场妈妈在怀孕前的工作岗位涉及前述情况的,建议用人单位充分与其协商,签订岗位变更协议,以确保宝妈和胎儿的健康。

三、产期保护

1、职场妈妈有依法休产假的权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除此之外,各省市相继出台规定,明确符合政策生育的情况下职场妈妈所享受的奖励假天数,例如:北京、天津、上海、重庆规定为三十天,广东规定为八十天,湖南、山东规定为六十天等等。具体可 查询所在省市颁布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规定。

对于近日网民热议的“三年产假提议”,看似让宝妈有充分的照顾宝宝的时间,但实际上对宝妈而言是在长达数年间失去了工作的权利和机会,甚至造成和社会的脱节;对于用人单位而言,能否承担如此长时间的人力资源管理成本,是否直接导致其在招聘时有更具“倾向性”的选择等等,如此这般都是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个人认为“三孩政策”绝非仅靠延长产假时间便可顺利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