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支付的定金一定不能退吗?

网购支付的定金一定不能退吗?

文\肖雪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律师助理

618 年中大促临近,相较于往年零点拼手速、拼网速抢购折扣商品不同,今年各大电商平台都推出 了线上预售服务,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预付一定比例的定金,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尾款便可以享受优惠 价格。那么,网购支付的定金一定不能退吗?

一、“定金”非“订金”,不支付尾款可以不退还

定金,是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 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 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明确了定金罚则: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  定金应当抵 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无权 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 当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是一方当事人为交易需要而向另一方当事人交纳的金钱,也具有担保合同订立的作用,但 订金的担保作用是单向的,仅担保收受方的利益不受损害。一般情况下,交付的订金视为预付款,在交易成功时,订金充当货款,在交易失败时,如果给收受方造成损失的,收受方可直接从订金中扣除 损失部分后将剩余款项返还给给付订金方,如果未给收受方造成损失,收受方应当全额返还订金。

从法律上来看,如果电商平台用“订金”代替“定金”,或者通过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 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则该格式条款视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 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应为无效。如果电商平台在消费者预付定金时 通过《定金协议》的方式,提示消费者关于“不支付尾款则定金不退还”的约定,并由消费者通过勾 选协议的方式表示同意,这属于双方对合同条款协商一致的表现,是合法有效的。在这种情形下,若 消费者不支付尾款,则无权主张商家退还定金。

二、支付尾款后可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

如果消费者支付了定金,并按约定支付了尾款,视为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消费者 不存在不履行合同的情形,  故不能适用法律有关定金罚则的规定。预先支付的定金与尾款都是货款的 一部分,只是支付时间存在先后顺序,因此,该定金同样应适用七天无理由退款的规则,商家应将消 费者支付的全款 ( 定金 + 尾款 ) 一并退还。

需要提示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消费者有权自 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 退货。”

因此, 消费者在支付定金时一定要对商品性质进行了解, 一旦购买了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 除了白白损失定金外,支付的尾款也将难以退回。

律师提示,广大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一定要科学、理性消费,了解清楚商品性质,仔细阅读定金协议, 尽量保存好定金协议截图、产品详情链接、消费支付凭证等证据,以便发生纠纷时进行有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