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承核心理念,坚持跟党走!

秉承核心理念,坚持跟党走!

文/张戈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成都分所

岳成所的创始人岳成律师,同事们都亲切的称他为“老主任”。

六月末,老主任突然发了一条这样的微博“ 每年岳成所校园招聘后,都进行一整天全所培训。今年招聘 20 多人,己全部入职。定于 7 月 10 日(周六),国内 12 家所通过视频,一年一度的大型培训。今后, 每年的七月第二个周六,都是岳成所的培训日,由理论宣传部负责。同时,也是上半年总结,下半年动员!” 而今年培训的最终主题被确定为“践行‘感动服务和三不原则’的核心理念,提高律师的职业素养。

什么是感动服务呢?感动服务是岳成所在律师界首倡,是服务的最高标准。这意味着岳成所提供的服务标准不仅仅限于“无过错”和“让客户满意”而是实打实的让客户“感动”。想客户所想,替客户考虑。一次,某顾问单位的一个重大涉外建设工程项目需要律师协助与外方代表谈判。了解了顾问单位的项目概况后,岳成所根据专业化分工,派出三个部门的三位律师全程参与。谈判历时五天,日程异常紧张, 其中两天甚至开会至凌晨。三位律师以扎实的法律功底,敬业的工作态度为顾问单位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项目谈判结束后,该顾问单位的主要领导亲自登门向岳成所致谢,对三位律师给予了高度评价, 并表示被岳成所“全心全意为客户”的服务深深感动。

还有三不原则(不给回扣、不给介绍费、不给找关系走后门,坚信打官司就是打事实、打证据、打法律规定,而不是打关系),是岳成所的底线。在这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事实证明:三不原则让岳成所律师更安全、更有尊严,但是我们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在开拓案源方面处处掣肘。

老主任曾说“之所以坚持‘三不原则’,是因为我坚信,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靠法律和证据完全可以赢得诉讼。”有人怀疑岳成所的“三不原则”是否只是喊喊口号而已,到底能不能做到,做到了是否还能够生存?事实证明岳成所做到了,不但生存了,而且发展得非常之好。

刚来北京时,某教授与岳成律师在共同参加活动时相识。之后,他给岳成所介绍了一个案件,案件当事人也进行了委托,代理费 70 多万元。案件代理过程中,该教授致电岳成律师,寒暄过后便问应该给自己多少介绍费。岳成律师表示感谢后,解释说岳成所没有介绍费。该教授称自己办公桌上有好几份与其他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合同,给那几家律所介绍都有。岳成律师明确告诉这位教授,岳成所依法依规经营, 绝对不做任何法律禁止的事项。最终,也没有给那位教授任何费用。

感动服务和三不原则是岳成所的核心理念,是岳成所坚持法律服务的最高标准和固守律师的职业底线。感动服务,虽然岳成所现在还没有完全做到,也为岳成所赢得了良好的口碑。岳成所一直朝这个最高标准的目标努力,并将之定为核心理念。

老主任对即将到来的培训充满信心,我们也一样,相信通过学习党史教育,岳成所的全体律师和工作人员,将更加坚定地跟党走、听党话,做到立场坚定,业务精通,提高政治素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