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的烦恼与幸福

“选择”的烦恼与幸福

文/张戈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成都分所

2021年6月1日,是六一国际儿童节,也是新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生效实施的日子。按说作为一名律师应该和这个节日已经没有多大关系了,可是今天却独独让我回忆起了小时候的烦恼。

独属于小时候的烦恼,莫过于“选择”的烦恼。“小孩子才做选择”换个说法就是“小孩子往往需 要做选择”,可真不是玩笑话。

小时候大人们总是打趣“将来考大学选北大还是清华啊?”搞得小孩子进退两难,清华确实不错,但是北大也还行。却不曾想这可能是我们离清北最近的一次。这种选择起码是童真欢乐的,而有些选择却是痛苦的。

犹记得小时候生日,和妈妈逛街途径一家玩具店时央求妈妈给我买一个玩具,几番软磨硬泡妈妈终于答应了。可是要求明确,只能买一个,而当时的我既想买喜欢的四驱车,又想要同学们都有的电子宠物。又是可恶的“选择”。

我已经不记得我当时最终的选择了,只依稀记得那天并不快乐。

长大后以为终于可以步入“大人选择都要”的环节了,却发现世界之变化早已物是人非,选择的权利原来竟如此宝贵,很多时候我们其实没得选。我看到身边的人,有打好几份工不休息就为了支撑刚刚组建的小家庭的,有年纪轻轻身体机能却已经等同于老年人的,有至亲离世却因为请不到假不能送老人最后一程只能在楼梯间偷偷啜泣的,他们甚至没有选择的权利。

今天是国际儿童节日,是值得孩童们快乐的日子,粗略浏览一下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祖国花朵们的保护又更进了一步。“熊孩子”是歧视称谓!过度“鸡娃”违法!孩子QQ聊天记录属个 人隐私,家长不能偷看或删除!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条文规定较为具体,法律责任更为明晰,针对协调机构、执法主体、亲权履职等,追责更加有力。

期待生效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实施过程中,威严有爱,落地有声,追责有力。我祝愿每个孩子在面对“选择”的烦恼时,脸上挂着的是灿烂的笑容。

也愿大人们“归来仍是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