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魏冕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北京总所律师助理
新春佳节之际,关于烟花爆竹的新闻又冲上网络热搜。有人在微信朋友圈等个人社交平台发销售 烟花爆竹的广告,结果被警方找上门,这样的事件最近频频发生。网友可能困惑,大过年的发个烟花 爆竹的广告感觉挺正常,怎么就违法甚至犯罪了?其实,朋友圈发广告销售烟花爆竹,还真是挺容易“发 出大事”。
烟花爆竹虽然能带给人节日氛围的喜悦,本质上却还是易燃易爆炸的危险物品,因此国家才对烟 花爆竹的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加强管控。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无论是企业 经营者,还是个人经营者,都应该先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之后才能销售烟花爆竹。想要取得烟花爆竹的经营许可,经营者必须满足法律规定的经营条件。企业 经营者应当具备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经营场所,要有专门的保管员,还要有应急的预案、人员和设备; 个人经营者也应当以专营店或专柜的形式经营,要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管理,还要在经营场所配备消防 器材、警示标志等。经营者不满足这些必要条件,是拿不到许可证的。而通过朋友圈等途径销售烟花 爆竹的,大多是个人零售经营者,即便只是趁逢年过节发个广告想挣点小钱,可本质上也属于从事烟 花爆竹经营。如果没有持证经营的话,那必然是构成违法行为了。
想要销售烟花爆竹,不仅自身资质应当健全,还得千万注意进购的产品的质量安全。否则,违法 经营者首先要面临行政处罚:企业或个人无证销售烟花爆竹制品的,会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 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 2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而有证经 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会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以 1000 元至 10 万元不等的罚款, 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还会被吊销经营许可证。除了行政处罚,违法从事烟 花爆竹经营,还可能有刑事责任。根据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加强对 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的相关规定,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按具体情节不同,可能会构成非法买卖爆炸物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不 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非法经营罪等。所以企业和个人经营者,一定要从合法渠道进货后持证销售。
这还没完。有些朋友圈广告里,卖家还会承诺微信下单后把烟花爆竹给你送货上门,这种配套服 务很可能也违法。首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烟花爆竹的经营活动要在特定场所进行, 这实际上就等于禁止了送货上门这种销售服务。同时,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品,运输要求非常严格, 需要由专门的人员、专门的车辆、办理专门的运输许可证才能运输。很多个人卖家即便持有经营许可证, 但是却未必符合法律规定的运输烟花爆竹的资质要求,这样随便承诺送货上门,很难不违法。
除了经营者,在这里也给消费者提个醒:要知道违反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是会受到相应处罚的。 所以打算购买烟花爆竹之前,咱们还是得先弄清所在地的相关管理规定,看是全域内禁止燃放,还是 什么时间、什么区域内允许燃放。如果当地允许燃放,那么请到悬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的合法店铺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像礼花弹等专业燃放类,或是来源不明、假冒 伪劣的烟花爆竹,千万别买。购买时也应该适量,避免在家里大量存放。
总之,请牢记烟花爆竹属于危险品,其经营、运输、储存均有严格的法律法规要求。无论是经营 相关生意,还是想买了给春节加点“年味”,都务必要谨慎守法,注意安全。归根到底,都是为了咱 们能过个好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