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1 月 5 日,北京岳成所于洁律师就“旅 客冲击飞机舱门是否违法?是否会被列入‘黑名 单’?”接受新京报的采访。
新闻背景
1 月 3 日,海南航空 HU7603 航班上一男子 冲击飞机舱门,机组人员按照程序及时响应和处 置,随后该男子被机场公安带走调查。询问交流 中,民警发现该男子精神状态存在异常,目前已 将该人送至专业医疗机构先行医治。当晚,航班 HU7603 被取消。
该男子的行为是否涉嫌违法?又需承担怎样 的责任?
律师分析
于洁律师表示,从行政责任的角度,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 二十五条规定:航空器内禁止在禁烟区吸烟,抢 占座位、行李舱(架),打架、酗酒、寻衅滋事, 盗窃、故意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救生物品和设备, 危及飞行安全和扰乱航空器内秩序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或 者有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第 二十五条所列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由民航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 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该男子在飞机出港滑行时,不顾机组人员阻 拦冲击舱门,该行为涉嫌寻衅滋事、危及飞行安 全和扰乱机内秩序,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 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对于扰乱航空器上 的秩序的行为,依法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 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同时,该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寻衅滋事违 法行为的,可对行为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 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另外,从刑事责任的角度,《中华人民共和 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了破坏交通工具罪, 指行为人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 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 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 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这一事件中需要判断该男子在飞机滑行时 冲撞舱门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飞机发生倾覆、毁 坏的危险,依然仍有意为之,若是则可能涉嫌破 坏交通工具罪。退一步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在公共场所起哄 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破坏社会 秩序的,则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处五年 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目前,现场具体情况尚没有明确的官方通报, 而该男子最终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需要依据 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做进一步分析。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分析建立的基础是该男 子意识清楚,具有完全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 力。而根据《警情通报》显示,该男子精神状态 存在异常,现已在医治中,但并不清楚其是否患 有精神疾病,因此需要考虑是患有何种精神疾病, 以及其在实施上述行为时是否处于发病状态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十三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 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 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 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 给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精神 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 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 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 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 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 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 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