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小区出入证的法律后果

伪造小区出入证的法律后果

文\于洁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部律师

据北京日报报道:“2月29日上午10点,社区工作人员在天通苑第一社区天通苑3区北门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一居民出示的出入证与社区所发出入证有差别,经过仔细询问,这名董姓男子承认自己所使用的是伪造的临时出入证。街道干部立即报警并将相关人员和证件交给警方。

2月23日至今,天通苑、东小口地区已查获4起使用假出入证的案件,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使用、伪造、买卖假出入证的6名涉案人员予以行政拘留。”

防疫期间,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国内很多小区采取封闭或者半封闭式管理,对于出入小区的人员实行严格管控。

根据新闻报道中的图片显示,案例中的董某持有的所谓临时出入证印有北京顺天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图样,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因此,公安机关对董某等人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及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都涉嫌刑事犯罪。一方面,伪造、变造等行为严重侵犯了正常的管理秩序,另一方面,行为人使用伪造、变造的印章也极易造成新的不法行为,构成牵连犯。

但需要注意的是,针对于国家机关的印章,行为人实施伪造、变造、买卖行为的均涉嫌构成犯罪,而针对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行为人实施伪造行为的才涉嫌成立犯罪,二者之间存在较大的区别。同时,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系行为犯,即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上述行为的,原则上就已涉嫌犯罪,应予立案侦查。就目前的新闻报道披露的内容及公安机关的处理结果来看,初步判断董某等人并未实施伪造公司印章的行为,故并未将该行为作为犯罪进行处理而是对该行为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法条链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三)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

(四)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