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不曾远离这场没有硝烟的战“疫”

律师不曾远离这场没有硝烟的战“疫”

文\张戈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成都分所律师助理

往常,新年过完也就意味着冬天只剩下一截小尾巴。但今年的冬天却格外漫长和熬人。曾几何时,我们仿佛刚从SARS和甲型H1N1的阴影、悲伤和反思中走出,新型冠状病毒又突然袭来。

面对来势汹汹的新型冠状病毒,从党员干部到普通群众,从医护人员到社区干事,每个人都是在这场战“疫”中冲锋陷阵的勇士。口罩变成生活的“必需品”,足不出户“居家隔离”也成了每位公民对这场战“疫”的自觉贡献。作为一名律师,我们的职业特点好像在这场战“疫”里显得黯然无光,但其实并不是这样。

说来有趣,我朋友圈里有一位律师在自觉“居家隔离”后仍然“闲不住”,总想在这个节骨眼上为社会做点什么。奈何身困于方寸居室,只能用捐钱寻求一条参与贡献的路径。每天捐一笔,前前后后也捐出了数十笔,上万元。

抛开个案不谈,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的疫情日益严重,对社会管理、经济秩序都造成了严重影响, 战“疫”期间律师还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故意隐瞒真实疫情并接触不特定人群的行为是否入刑?疫情高发期间“知假卖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贩卖无效防护口罩或未经许可贩卖医用酒精、消毒液等医疗器材的行为法律如何惩治?故意传播虚假疫情和与疫情有关的谣言,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法防控疫情提供了法律规范依据,但这些法律知识仍需要律师来向大众普及。

从政府法律服务的角度讲,律师,作为政府法律服务的主要供给者,除了自身精研相关法律、法规外,对疫情信息披露的主体、流程,疫情防控措施及其实施主体、程序,疫情防控机构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核、疫情结束后的争议解决都要尽一份力。

因疫情原因,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更多的转向网络平台,当事人遇到的各类法律问题都需要律师出谋划策。

疫病无情人有情。在战“疫”的最前线,除了党政干部、白衣天使、人民警察、社区干事外,还有浩浩荡荡的律师队伍在默默付出努力。

冬天终会过去,春天也会如期而至。有了你、我反击,“疫”凶必败,我们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