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该为“道德问题”买单?
文\张戈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助理
庞德在《法律与道德》中写道“法律是最低的道德要求,道德乃是潜在的法律”。法律与道德的纠葛一直从过去说到了现在。
这次的事件起源于部分乘客的“道德”出了问题。5月1日凌晨,多名网友发文称,自己提前一个月购买了火车票回老家,但却在火车站遭遇到火车晚点,最终还被告知无法凭票上车。同时,其他火车站多名乘客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乘客提前购买的硬座票无法 凭票上车。5月1日上午,铁路部门工作人员回应称,火车票正常出售时并没有超载的情况。五一期间,出行乘客大量增加,可能是此前上车的很多短途或者无票的乘客上车补票,甚至很多乘客上车以后“强行”坐到目的地,导致火车无法再承载更多的乘客。部分乘客“买短乘长”贪小便宜,结果却导致正常购买了车票的乘客乘车的权利受损,正应了同事的那句话“道德败坏的人犯了错,却让遵守规则的老实人买了单”,这种事情能靠法律解决吗?
在该事件发生前其实就存在“买短乘长”“买短补长”的现象,因为一般来说,车厢 拥有一定的超载空间,容许一部分短程旅客上车后补栗。对此,《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三十八条也有规定,旅客在车票到站前要求越过到站继续乘车时,在有运输能力的情况下列车应予以办理。可见“买短补长”在运输能力允许的情况下是合法的,而“买短乘长”也可以看做是购票人违反了其与承运人(铁路部门)签订的《旅客运输合同》占了便宜而已。
但是我们要知道,当道德上的谴责不足以惩罚部分人的“恶行”时,道德问题将会上 升到法律层面。部分乘客越站乘车侵犯了正常购买了车票的乘客的乘车权利。如果让遵守规则的正常购票八因为他人不遵守规则的行为受到了损失,这显然不是法治社会应当出现的情况。旋即,铁道部门出台了相关规定∶为确保列车运行安全和秩序,在客流高峰期的重点列车、重点区段,如果列车没有运输能力、将停止办理越站补要手续,并引导旅客按 车票票面标明的车次、区段、座号乘车,防止出现严重超员情况,影响后续旅客乘车。如果旅客没有按规定补票强行越站乘车,到站后铁路部门将加收已乘区间应补票价50%的票 款。同时对此类违法行为,如果在加收要款不能起到更好效果的情况下,将违法行为人纳 入失信名单等办法都能对其进行多方面、多角度的惩处,加大其违法成本。
这次的“道德问题”谁来买单?我想兜兜转转可能最后买单的,还是他们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