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 及台港澳人员的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及台港澳人员的注意事项

文\乔临芳

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劳动人事部律师

随着我国大陆地区经济的发展,跨国界用工以及台港澳人员赴大陆工作的情况已经越来越多。实践中,我们也常常遇到客户关于外国人或台港澳人员用工事宜的咨询。下面,让我们结合实践中常常遇到的一些问题 来看看用人单位聘用这些人员的注意事项吧。

一、用人单位可否直接聘用外国人? NO!

我国对于外国人在中国就业实行许可制度,即外国人想要在中国就业的,除符合相关特殊规定外, 必须依法取得《外国人就业证》(以下简称“就业证”)和居留证件, 且需按时对就业证进行年检。

1、就业证的办理步骤:

根据《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办理就业证大致需要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用人单位就聘用该外国人申请《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第二,办理 Z 字签证;

第三,用人单位为该外国人办理《外国人就业证》;

第四,凭《外国人就业证》、Z 字签证办理《居留证》。

2、未办理就业证的法律后果: 第一,双方之间应为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第二,《外国人出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规定,对未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私自谋职的外国人, 在终止其任职或者就业的同时,可以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限期出境。对私自雇用外国人的单位和个人,在终止其雇用行为的同时,可以处5000 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并责令其承担遣送私自雇用的外国人的全部费用。

3、免办就业许可和就业证的特殊情形:

第一,持有外国专家局签发的《外国专家证》;

第二,持有《从事海上石油作业工作准证》从事海上石油作业、不需登陆、有特殊技能的外籍劳务人员;

第三,持有《临时营业演出许可证》进行营业性文艺演出。

二、是否所有的用人单位都可以聘用外国人?NO!

禁止个体经济组织和公民个人聘用外国人。

三、外国人作为劳动者的年龄限制与我国公民是否相同?

NO! 起始年龄不同,终止年龄相同。

1、起始年龄:

根据《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七条之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需年满18 周岁。这与我国公民16 周岁以上即符合劳动者的主体资格有所不同。

2、终止年龄: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外籍人员聘用工作的通知》(京人社外发[2014] 122 号)进一步明确,外籍人员来京工作,应当符合年龄在18-60 周岁的条件(外国高端人才、外国专业人才可适当放宽)。

3、案例-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外国人与单位之间构成劳务关系:

外籍人员jack 的就业证的有效期自2017年1月1 日止2018年12月31 日,2017 年11 月1 日,jack 达到60 周岁后, 仍然在北京某科技公司继续工作。请问, 2017 年11 月1 日至2018 年12 月31日期间,

jack 与公司之间是否形成劳动关系?

根据北京市的相关规定及司法实 践,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应当认定为劳务关系,因此,对于超出法定退休年龄的外国人,即便其持有就业证,一般认为,跟用人单位之间也只能建立劳务关系。

四、外国人是否可以跨区域就业? NO!

就业证只在发证机关规定的区域内有效,不但如此,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用人单位必须与其就业证所注明的单位相一致。

如外国人在发证机关规定的区域内变更用人单位但仍从事原职业的,须经原发证机关批准,并办理就业证变更手续。

如外国人离开发证机关规定的区域就业或在原规定的区域内变更用人单位且从事不同职业的,须重新办理就业许可手续。

五、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与外国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NO!

用人单位与外国人的劳动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且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就业证亦将随着劳动合同的期满即行失效。如用人单位想要继续聘用该外国人的,应在原合同期满前 30 日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延长聘用时间的申请,经批准并办理就业证延期手续,续订劳动合同。

六、用人单位与外国人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后可否不支付经济补偿 金?

NO!

除非相关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否则,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仍需遵守《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即仍需依法向外国人支付经济补偿金。

七、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不为外国人缴纳社会保险? NO!

《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明确规定,2011 年10 月15 日起,用人单位招用外国人的, 应当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八、用人单位聘用台港澳人员是否需办理就业证?NO!

根据《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之前用人单位聘用台、港、澳人员的,确实应当为其申请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但2018 年7 月28 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 号),(大陆)就业证明材料;2019 年1 月1 日起终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