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为何男性也要反家暴?

新闻背景:
  近日,北京门头沟的郭先生因不堪忍受妻子的家暴,到法院起诉离婚。因孩子尚处于哺乳期,不符合起诉条件,没有立案。但郭先生要求法院禁止赵女士的家庭暴力,同时要求妻子在距离他住所、工作单位及经常出入场所200米以外活动。法院经审查作出裁定,禁止赵女士实施家庭暴力和骚扰郭先生。据悉,这是北京市法院首次向男性当事人发出家暴保护令。
  中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于2016年3月起施行,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虽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在现实生活中男性遭家暴的现象更易被忽视。 
  家庭暴力的典型表现形式为夫妻间的施暴行为。由于男性一般较女性强壮,通常是施暴一方。然而在一些情况下,男性也会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或许是男人碍于面子等原因,即便是遭遇了家暴,多以隐忍或是离婚来解决,北京此次针对男性当事人发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则表明,这些男性受害者已经逐步打破沉默,开始使用法律进行维权了。  
  男性被家暴折射出男女社会经济地位的变迁。一般来说,家暴的基础是体能优势,但更可能是地位和气质上的优势。传统观念中,女性无论在体能、经济、社会地位上都是弱者,说到家暴,受害者也通常是女性。但事实上,随着男女经济地位逐渐拉平,独生子女政策客观上推动男女平等,男女固有的势差缩小了;另一方面,现代社会分工让更多女性成为社会压力群体,女性施暴者的概率也会增加。
  男性气质的变化也是一个相关但容易被忽视的因素。澳大利亚学者雷金庆在《男性特质论》中曾论述道:中国男性文武气质会随着时代需求而转变,稳定时代,文气会被需求,男性身上武的特质被有选择的排斥,这会不会使得以武力为圆心的家暴发展出角色的时代偏移,以致不少男性会比从前更加遍体鳞伤?
  不过,寻求保护的男性思维可能发育得会很慢。80%的男性有过被家暴,但绝大多数男性在家暴中选择忍气吞声,或者直接离婚。选择忍而非保护,是因为全社会普遍存在这样的心理:有无缘无故打老婆的,但鲜有无缘无故打老公的,男性错在先是一种朴素正义。家丑一旦传出,软蛋窝囊这样的社会评价,更易让男性受害人增加羞耻感,被老婆打骂很羞愧,无力改变更是无能。
   今天,妇女儿童是家暴主要受害者的格局并没有发生根本变化。关注家暴受害者的男性,更重要的是关注对家庭成员合法权益保护的普遍性。事实上,能妥善解决男性被家暴的社会,一定会更加关注同情解决女性被家暴的问题。只有能真正实现男女一视同仁,才可能减少因为男尊女卑、重男轻女带来的家庭暴力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