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独生子女将多20 天护理父母假!如何确保能休到?
文丨央视评论特约撰稿 法律问题专家 岳屾山
新闻背景:河南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改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新条例明确: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 周岁后,生病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20 天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河南省卫计委官员表示,这一假期是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重要补充。
虽然护理假的出台是应时代所需,民心所向,但是后续操作仍然存在阻碍,尤其是对于用人单位的日常管理增加了难度。在点赞的同时,还应注意后续如何确保护理父母假的落实。
回应百姓最急迫需求 护理假放得好!有必要!
我国从1980 年开始实施独生子女政策,如今三十多年过去了,很多独生子女已经结婚生子,父母也已迈入老年。然而目前的情况却是,独生子女家庭基本上都是1+2+4 的家庭结构,两个独生子女可能既要抚育下一代,还要赡养四位老人。
相比于有两个或者多个子女的父母,独生子女的父母可能更加缺乏照料,一旦任何一方父母生病需要照顾,对于子女来讲,都是一个艰难的选择--既要尽到子女的孝道,还要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保住自己在职场中的位置。
好的制度建设,就是对百姓最急迫的需求做出科学、及时的回应。河南省以地方法规在全国率先推出独生子女护理假,从政策的层面做出制度性的探索,给予独生子女家庭关照,可谓是一场及时雨,让年迈的父母得到应有的照料,同时子女也可以放下工作上的包袱安心尽孝道。
路有了如何走?更需要综合考虑 、 科学设计
然而在一篇点赞声中,我们还需要思考的是,路有了,好不好走?如何走?
一个政策的有效落实,在设计的初期就要综合考虑、科学的设计。比如这个假是否加重了用人单位的负担,是不是适用于所有的单位?休假需要什么前提条件?休假的流程如何设计?是只要有医院的证明员工就可以休、还是要征得单位的同意?如果员工滥用此权利单位如何管理?休假期间的工资如何计算,是全薪还是无薪?如果用人单位不批准休假有何法律后果?等等。
对于任何一家单位来说,假期的增多无疑影响到其用工成本以及生产效益。回顾以往,在一些地方和企业,可能连基本的加班费都得不到保障,更不要说什么年假、产假、护理假了。而员工为了保住工作,往往只能选择忍气吞声,不去举报和维权。没有了员工的举报,劳动监察部门的监管工作也就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
因此,想要独生子女家庭的这项福利落袋为安,需要的又不仅仅是一纸文件,前文中的所有疑问,都需要立法机关予以考虑和设计。比如,对于企业,可以有针对性地出台相关的政策予以减负,兼顾到企业利益与员工福利,让企业自发地予以配合。否则,这个护理假就很有可能成为一个美丽的传说。甚至可能导致企业在招聘时和管理时,对独生子女员工存在一定的顾虑甚至是歧视,这显然就违背这个假期设计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