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思:律师行贿,一审获刑11年

  深思:律师行贿,一审获刑11年
  江业胜,安徽润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因涉嫌向法律顾问单位的分管领导及相关法院法官行贿而身陷囹圄。经巢湖市法院一审判决,江业胜因犯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另类合作】
  为省煤田地质局代理5次送65万现金
  2006年7月,江业胜开始担任安徽省煤田地质局的常年法律顾问。2008年到2011年期间,江业胜先后代理了安徽省煤田地质局及其下属的多起诉讼案件,共收取170余万元诉讼代理费用。知恩图报,江业胜为了感谢安徽省煤田地质局分管法律事务的副局长丁宝军关照,收取代理费用后及节日前夕,曾先后5次送给丁宝军65万元现金。
  一场官司过后送出195万提成
  丁宝军与江业胜之间还有一个协定:凡是江业胜代理的安徽省煤田地质局的诉讼官司,丁宝军收取约30%的代理费提成。
  2010年3月,江业胜代理了安徽某某有限责任公司起诉中盐安徽某某集团北京房地产公司解除《股权转让协议》一案。此后,江业胜收取律师费650万元。按照事先约定,2010年,江业胜用其中195万元,用他注册的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名义,购买了合肥市新天地广场一套写字楼。后来,该写字楼经装修后又出租给安徽润天律师事务所,每年支付丁宝军10万元房租。案发前,江业胜已向丁宝军支付了2011年房租10万元。
  【触犯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389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第390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