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实施)
  规章制度 第四条、第三十九条
  告知义务 第八条
  试用管理 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培训服务期 第二十二条
  竞业禁止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员工兼职 第三十九条、第九十一条
  违法责任 第八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劳动部《关于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的通知》
  第四点
  加快建立和完善与劳动合同制度相配套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支撑劳动合同制度运行的企业内部配套规章制度,包括工资分配、工时、休息休假、劳动保护、保险福利制度以及职工奖惩办法等,并把劳动合同履行情况与职工的劳动报酬、福利待遇联系起来,促进工资能多能少、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的新型劳动用人机制的形成。
  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劳动行政处罚若干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