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纲领”——岳成所的“宪法”

“六大纲领”——岳成所的“宪法”

文/张戈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成都分所

宪法, 法之统帅、法律之母。国有宪法,可保法制繁荣,宪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值得一提的是,岳成所还有一部属于自己的“宪法”,那就是岳成所的“六大纲领”!

认识岳成的人都知道,执业三十多年的他,依旧秉持感恩和敬畏之心。办公室中挂着的“心存敬畏、严格自律”的书法并不是摆设,岳成执业期间不仅每日以此警示自身,还在律所管理的点滴中努力践行。

何为岳成所的“六大纲领”?

“一、定位:法律顾问是岳成所的主营业务,是岳成所的核心竞争力。

二、制度:岳成所实行工薪制,律师全部坐班,真正实现了专业化分工、公司化管理、全所服务、收费标准公开。国内11家分所(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南京、西安、成都、重庆、哈尔滨、大庆、三亚)全部直管,统一领导,不是翻牌或挂靠,这是岳成所的制度优势。

三、底线: 岳成所坚持“三不原则”:不给回扣、不给介绍费、不给找关系走后门,坚信打官司就是打事实、打证据、打法律规定,而不是打关系。

四、精神: 岳成所首倡中国律师精神:法治、正义、担当、理性。

五、标准:岳成所首倡感动服务,感动服务是岳成所法律服务的标准。           

六、传承: 岳成家族是四代律师(12人)同时执业的律师世家,更加珍惜自己的名声、品牌和传承。”

“六大纲领”是岳成所的“宪法”,更是治所之本。它言简意赅地涵盖了岳成所的制度、理念、文化以及业务等方方面面,岳成所信奉并坚持“六大纲领”,并以此作为律所发展的总章程。

不要看轻了这些条款,它们是全体“律师岳家军”执业的心得、智慧的结晶

岳成所在1993年建所伊始就开始从事法律顾问服务,总结和归纳出了一整 套日常法律事务、重大法律实务、代理诉论或仲裁、法律体检、法律培训和法律咨询在内的法律顾问服务经验和工作流程。

2011年,岳成所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客户组成,确立了主营业务是为公司 客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战略,并承接这些常年客户的投融资、诉讼和仲裁等法律业务。现为中国农工民主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家文物局、中国外文局、《光明日报》、《求是》杂志社等520多家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这在全国范围内也极属罕见。

岳成深知岳成所作为全国范围内有相当知名度的律师事务所,其优势在于品 牌优势、管理优势、客户忠诚度、创始人的能力等,在客户关系管理中品牌优势与管理优势最为突出。品牌效应在各行各业都是备受关注的,对于知识密集型的法律行业更是如此。品牌优势是靠时间和社会的检验才能保持并扬名的,是事务所的无形资源。

因此,岳成时常反复的提醒律所员工:“品牌不能丢!”要通过不断提高专业素养来提高应对多样的客户需求,要通过对企业的积极宣传来提高客户对律所的了解,让品牌优势转化为实际价值。同时,岳成所注重进行品牌塑造,比如要求所有的律师在上班时及办案时着统一职业装、配戴事务所名牌、注重礼仪与仪表等来提升外界对于岳成所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当然,岳成深知好品牌的维护不光要靠仪表礼仪的巩固。在内,岳成所更是念响“三不原则”的心诀。这种“不违法、不越界、只以合法手段宣传、以高质量服务扩大影响力”的做法换来一致好评。严于律己上,岳成所不只是说说而已,事实上它也是这样做的。

2001年岳成所请税务师事务所对进京五年来的财务进行了全面审计,岳成告诉会计师,就像税务稽查那样查,严格地查,必须要出审计报告。岳成所主动补缴了因财务交接出现疏漏而漏缴的三万余元税款。2008年初,岳成所再次对 2002年至2007年的税务情况进行自查,结果因为对税务的理解不同,漏缴税款 32.5万元,岳成所主动补缴了税款。

"六大纲领"是岳成所的“宪法”,是岳成所的根!可以说,多年来,在岳成的鞭策下,岳成家族不仅四代律师(12人)同时执业,成为了真正的律师世家,更是在岳成所内打造出了一支业务专精、纪律严明的“律师岳家军”。

像岳成所这样,不仅有严明的治所“六大纲领”,更难得的是将其真正贯彻执行,这在律所队伍建设之中确实很少见。建所三十年,不甘人后总争先,法律顾问找岳成,律师界的岳家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