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律师职业,坚定不移走下去

选择律师职业,坚定不移走下去

文/钱清柳

职业对于社会人而言,是安身立命和实现社会价值的一种方式和途径。从人的基本需要出发,为了拥有丰足而体面的生活,没有物质,当然也就无法生存;从人的精神追求出发,为了实现理想,奉献社会。两者相辅相成,互相成就。

我选择的职业是律师。有的人会说:“我选择律师,是因为我喜欢”,也有的人会说:“选择律师,是因为它是一种不错的谋生手段”。当然,所有选择的原因都无可非议。在求学时,我没有远大的理想,也没有想好以后从事的行业,有些随波逐流、随遇而安。而文科本身可以选择的专业就比较少,所以在填报大学志愿的时候,选了几个自认为还靠谱的专业。命运之手帮我抽中了法学专业。当时心里还挺欣喜,法学专业毕业后,考公务员到公检法机关工作或者做律师都不错。

毕业后,我确实参加过一次当地公务员省考,成绩也还不错,也进了面试,竞争还是挺激烈的,最终我还是落选了。当时就想,不管明年还考不考,不能浪费这一年的时光,得先找份工作先干起来。于是,我就到律所实习了。从实习到正式执业,我最后决定一直从事律师这份工作。

我代理的第一个案件是劳动仲裁。一位不会说话的员工已认定患有职业病,用人单位已违反规章制度为由把他辞退,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但仲裁委没有支持,于是他起诉到法院并委托我们代理。从这个案件,我深深感受到律师需要社会责任感,需要负有同理心。律师往往在工作过程中饱览人生的不幸,每天生活在义愤、焦灼、徘徊的氛围里。我们经常面对复杂的案情、不公正的判决,面对形形色色的阻力,但我们始终坚信我们被赋予推进社会正义、维护公共利益崇高使命,应当用全身心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在运用法律为当事人服务的时候,胸中自应有泾渭,万分不能逾越雷池。

但在执业过程中,总是碰到拍着胸脯打包票的领导,要求搞关系走后门的当事人,与律师职业操守和原则底线相违背,心中难免会怀疑和犹豫,我还要继续从事律师职业,还是放弃?加入岳成所后,我就打消了这个念头,找到了归属感,更加坚定要将律师之路走下去。岳成所坚持“三不原则”,倡导“法治、正义、担当、理性”的中国律师精神,这与我心中律师的自我要求和追求完全一致,相信法律,富有正义感、责任心。

正是基于律师的艰辛付出,法治天空才多一抹绚丽彩虹。虽然我为国家的法律事业和法治发展做贡献的远大理想,但我仍会尽一份微薄的力量,做好我的本分。我深深地为律师职业感到自豪,我愿为律师职业鞠躬尽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