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法槌之下的正义

律师,法槌之下的正义

文/厉铭

提起律师,公众的第一印象大概率是身着精致西装,出入高档写字楼容光焕发的高薪白领,在法庭上舌战群儒并为当事人谋取利益的形象,这种光鲜又充满成就感的职场生活对无数法学生都充满诱惑力,对于正在上学的我也不例外。事实上,于我个人而言,选择律师职业也是充满机遇与巧合。

在高考之前我从未考虑过从事法律相关职业,大学机缘巧合进入了法学专业,临近毕业,在没有确定好自己未来方向的时候,我抱着尝试的心态,选择了继续读研。在学习法律的七年中,我对法律从毫无概念到一知半解,但始终没有真切的应用法律,对于法律的思考仅停留在书本上。毕业时思考良多,考虑到律师最接近生活也相较灵活,加上国家政策的号召,因此选择了律师作为我职业生涯的开端,也非常荣幸在职业生涯的开始就进入到了岳成所这样规范的律师事务所。

在我尚不足一年的职业生涯中,我对于律师职业的认识实际上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对于为什么要选择律师职业也有了浅显的理解。首先,律师是实现实体正义的关键,选择律师职业可以帮助实现人生价值。在书本以及公众的普遍认知中,法官是实体正义的代表,法官作出的判决对当事人具有当然的强制性,这是法律赋予裁定者的权利。但在实践中,律师对于实体正义的实现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法官所调查的事实以及裁定的依据,与律师的专业能力与技巧有很强的关联性,大部分没有经历过专业训练的当事人并不能明确的表述自己的需求和搜集证据,因此可能无法完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律师能够尽可能掌握案件的全部事实,搜集证据,并运用法律逻辑进行说理,为法官作出判断提供基础清晰的路径,选择律师职业能够帮助当事人维护其合法权益,为实现实体正义贡献力量,实现个人价值。其次,律师职业对于个人成长以及人生阅历的积累具有很大的帮助。法治社会不断进步,各行各业都需要依法行事,因此律师所涉猎的领域包罗万象,在承办各种类型案件的过程中,律师自身会不断拓宽眼界,丰富自己的学识,甚至重新塑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古人有言“读万卷书,不如行千里路”,一个人的社交范围以及生活范围是有限的,但是成为律师某种程度上会突破这一限制,很多情况下,律师能够在别人经历中积攒自己的人生阅历。最后,相对而言,律师是付出与回报持平的职业。律师工作确实十分辛苦,根据案件类型的不同所面临的风险也不一样,同时还要承受当事人和法官的多重压力,但是工作量往往与收入是成正比的,并且经过一定经验与时间的积累,律师能够满足自身财富需求。总而言之,律师是一个前进行业,只要自身不断努力,可以逐步实现“面包自由”的目标。

律师与法官的区别在于,法官捍卫的是司法正义而律师捍卫的是当事人的正义。我之所以选择律师,一方面是想要真切的帮助无助的人摆脱困境,另一方面是希望能够在不断磨练中实现自我价值,为法治社会贡献微薄的力量。让我十分庆幸的是,岳成所帮助我实现了这样的期待也为我树立了一个健康向上的职业观,岳成所的理念和服务也在不断改进社会对律师的刻板印象,帮助律师摆脱“唯利是图”的形象。我理解的律师不是资本家的打手,也不是扰乱是非的帮凶,它是普通人的依靠,是化解纠纷的利器,是法槌之下的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