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跨入人心
——为什么要选择律师职业
文/陆雪飞
“你戴着荆棘的王冠而来,
你握着正义的宝剑而来。
律师,
神圣之门又是地狱之门,
但你视一切险阻诱惑为无物。
你的格言: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惟有客观事实,才是最高的权威。”
这是胡乔木为第一届全国律师代表大会所作的题词:《律师颂》。字句不多,却力透纸背!律师,使正义神圣不可侵犯;律师,将邪恶送入地狱。这是一份信仰,更是一份社会责任;这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律师这个职业存在的根本原因和价值。
对于我,刚走出大学校门就选择做一名律师,有自身对这份职业的认真考虑和认识。
第一,律师职业发展空间大。
黑帮小说《教父》里有一句名言:“律师拎着公文包,偷的钱比一百个人带着枪还要多。”
这是书中黑帮在诋毁律师,但我却认为这是对律师另类的褒奖,从反面印证了律师的重要性:能用法律解决的问题,就不诉诸暴力。我国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将依法治国已经提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司法体制改革正在扎实地进行。相信未来几年,中国法治就会有一个更大的发展。所以,如果用趋势来判断一个行业的话,律师职业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第二,律师不是吃青春饭。
律师经过多年磨练,随着综合素质的增强、业务水平的不断提高、人际关系的拓宽,发展空间会越来越大,经验会越来越丰富,业务会越来越多。不像有些职业,青春一过就走下坡路。这是律师执业的巨大优势。
第三,做律师可以全方位提升综合素质。
良好的口才能力、写作能力、思维能力、交际能力、应变能力……体现出一个人的综合素质。而成为律师以后,随着工作经验的积累,这些能力会得到充分地锻炼和提升。
第四,做律师是民心所需。
当事人既然来找律师,基本上都是自己处理不了案子。我们的庭审准备、开庭答辩、现场发问,当事人都会记在心里。一个态度端正、具有强大专业能力的律师,能够赢得当事人的信任、法官的尊重。依法伸张正义,是民之所需,是律师莫大的荣誉。
第五,做律师是此心所向。
岳成先生说:“律师挣人家钱都是乘人之危,人家摊事才找你,所以要讲良心,服好务。”
研究案件时每突破一个焦点,庭审中每拆掉对方一个证据链,就像是解出了一道疑难课题,本身就是一种享受;通过律师突出的专业知识、良好的道德修养、强大的辩护能力打赢官司,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会有一种很大的成就感。
总的来说,做律师是加强法治建设的需要,是心之所向。做律师要让法律推开特权的门,跨进人民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