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 2007年11月5日 作者:王新友
做人要心怀感激,岳成这样说,也是这样做的。律师界比我优秀的多了,他们只不过没有我这么幸运,所以我要常怀感恩之心回报社会。面对记者采访,这位首届全国十佳律师一直将感恩、敬畏、自律等字眼挂在嘴边。
作为北京岳成
律师事务所创办人,岳成告诉记者:今年所里出资10万元,在中国协和医科大学设立了奖学金。这已是岳成
律师事务所出资的第10个奖学金项目。
2003年1月12日是岳成律师事务所成立十周年的日子,岳成向在场的近500位嘉宾宣布:出资120万元,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6所高校法学院同时设立奖学金,为期10年。在国内律师界,这样的公益之举还不多见。
岳成说:我的道路一直很平坦,所以我经常告诫自己要有一颗敬畏之心,一颗感恩之心,出资支持教育事业便是对社会的回报。
此后,北京岳成
律师事务所又先后在黑龙江省海伦市第一中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山大学设立奖学金。岳成告诉记者:今后,我们每年都会出资10万元,在大学法学院设立奖教金和奖学金,回报社会。岳成培养法律人才的理想正在一步步落实。
提及过去,岳成还是以心怀感激,心存敬畏来作结。1966年,在黑龙江省海伦县一中读高三的岳成,只差十几天就要走进高考考场了,却因文革回乡务农,此后,又先后当过中学教员、工会干事、政府科员。
1980年,中国律师制度恢复的第二年,岳成调入海伦县
法律顾问处。既没有经验又没有资料,为使自己尽快进入角色,1983年,岳成考入吉林大学法学系函授班,后取得了吉林大学法学本科文凭。1986年,岳成被选调至黑龙江省
律师事务所,来到省城哈尔滨。此后的10年间,岳成办理了多起在省内外产生较大影响的案件。1994年,黑龙江省评选十大优秀律师,岳成以最高票当选。
就在律师业务在黑龙江蒸蒸日上时,岳成果断地作出一个决定:进军京城,在更宽广的舞台上拓展业务。自1996年进京以来,岳成
律师事务所办理了一批知名案件:相声演员姜昆被诉侵犯名誉权案、歌手田震名誉权案、《秋菊打官司》原作者陈源斌名誉侵权案……
回忆27年来的酸甜苦辣,岳成感慨地说:感恩之心常有,用感激的眼光看待社会,一切都是美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