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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律师的立身立业观 《中国经营报》专访

  《中国经营报》 作者:易青青
  像我们这么大规模的律师事务所,创收1000多万元并不正常。京城100来人规模的律师事务所,创收上亿元的比比皆是。岳成说着这个事实,但心里并不介意,每个人要的东西并不一样。
  从1996年进入京城,尽管岳成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和业绩一年年都在扩大,但可以说步子迈得其实是相当小的。当被问及竞争越来越激烈,何以安身?岳成却说,尽管步子迈得不大,但是迈得坚实。因此不怕跌跤。
  自己的路
  在和岳成交谈的过程中,往往发现他把对自己的要求和事业的发展糅合在一起了。回顾岳成律师事务所13年的历史,他的总结是,最让自己激动的是三件事情。第一件是1998年,北京市司法局律管处委托零点调查公司调查结果显示,岳成是北京地区知名度最高的律师。第二件是2001年,中央电视台《东方之子》栏目对岳成做了专题报道。第三件则是2003年,岳成被北京大学法学院和清华大学法学院聘为法律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最近他们将和我续聘。如果说这些都是对岳成的一种认可的话,这三件事情的共同点是这种认可都来自社会。因此岳成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作为一个知名度最高的律师,作为首届十佳律师的榜首,我怎么能做这些事情呢?
  中国古代讲究立德、立言、立身,欲立德必先立言,而立言的基础则是立身。这句话的意思是指,要学会做事,首先必须学会做人。能成就大事业者首先在道德上必须是个追求完美的人。所谓君子慎其独也。岳成把对自己的道德要求融入到了事业追求中。所里的规章,都是后来一条条加上去的。岳成说最早成立事务所时,他给律师们就规定了一条:不许说别的律师坏话,不许说别的律师事务所坏话。
  研究企业管理的人都说,一个想要成功的企业,必然要找出适合自己的、独特的定位。岳成就把自己定位在了追求社会认可的位置上。迄今为止,他为160多家事业单位免费提供法律咨询。而他始终以减免代理费的做法为傲。
  人应该怕点什么
  岳成坦言自己没有什么爱好,对书画更谈不上喜爱。这多少和他办公室的布置有点不符合:房间的南面墙上是一幅寒梅图,而西面的墙上赫然一副对联。这屋里所有的东西都是别人送的,唯独这副对联。岳成说,心存敬畏、严格自律的条幅,是他特意请人写的,以时时刻刻提醒自己,不至于在顺境翻船。
  从黑龙江这片黑土地走出来的岳成,不讳言地说:我们那里有很多高官落马。为什么?并不是在逆境中造成的,而是太顺了。人应该怕点什么。一定要记住上帝想让谁灭亡,首先让他疯狂这句格言。如果一个人什么都不怕了,用我家乡话说就离粘包不远了。
  他最近最开心的事情,就是以前离开的一个律师回来转组织关系时说的一席话:主任,我在那边说岳成所从来不给回扣、不给信息费、不走关系,他们都不信。但实际上我们是这样做的。只要让他知道所里的律师有以上行为的,一律辞退。对于律师来说,专业知识是基础,而人品更关键。所以岳成所招聘律师的条件之一就是不接受被辞退人员,因为这样的人往往是因为人品不好。
  给回扣、给信息费、走关系可能是业内的惯例,但这都是为律师的职业道德所不容许的。我不知道别人怎么想,但我知道假如为此丢了律师资格是很不值得的。因此岳成宁愿谨慎些。为此往外推了很多的业务。
  一家国企的法律诉讼,提出要岳成亲自出庭,给出了20万元的代理费。如果事情按照正常程序走下去的话,这事也就顺利进行了。但是这家企业的法律顾问让律所将发票开成38万元,并明确告诉那18万元要进单位的小金库。岳成没接这个案子,原因是这种做法有违我的原则。这样的案子不是一件两件。山西一家企业涉案金额3000万元,说官司赢不赢没关系,只要将60万元代理费开成80万元的发票就行,他们可以用多出来的钱在北京打点关系。这案子他们也没接。而有一次他们和另外一个律师事务所已经签订合同,准备合作操作一个案子,但最后就是怕对方可能有不好的行为而牵连自己,最后还是放弃了。不该接的案子就不接。
  另外办案子也坚决不走后门。实际上该赢的案子也都赢了,不该赢的案子即使走了后门也赢不了。很好的例子就是当时岳成为大兴安岭特大火灾案中以玩忽职守最被起诉的秦某做辩护人。那场火灾损失惨重,群情激愤。但作为辩护律师的岳成,在连续召开三次座谈会,走访30余人,出庭时列举50多条理由,法庭辩论持续了5个多小时,为秦某进行了充分的无罪辩护。最后的结果是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他认为法庭之于律师,就如同战场之于士兵,没有一个律师在走上法庭之后不全力以赴的。
  正因为看好中国法制的改革,看好律师这个职业,他的四个儿女都被包办或者被影响做了律师。在我执业25年,出庭1000多次当中99%法庭都是依法审判的。
  积跬步欲至千里
  在该所的咨询室里,有介绍岳成律师事务所的小册子,里面有句话:律师挣钱可以说是乘人之危,人家有事才来找你。因此无论案件的自然状况是否有利,都要尽力帮助当事人。
  案子没有芝麻和西瓜的分别。此前,岳成所就曾经为一位小姑娘起草起诉书,要求其父亲支付赡养费用。1998年,山西阳泉一当事人因税收引发纠纷要告家乡政府,标的是500万元。岳成分析案情后,劝当事人别打这场官司,尽量沟通解决。这让当事人感慨万分,因为在其咨询的律师当中,只有岳成建议不打官司。
  这一点在金钱上表现为岳成决不允许所里的律师在背地里向客户多收代理费。如果没有客户投诉,所里根本无从得知。为此他们很早就把收费标准放到了网页上,这个价格是一就是一,不可能向这个律师咨询能打八折,向另外一个律师咨询就能打七折。
  就在他们的咨询室里,所有的桌子上都有一块牌子,上面明码标价咨询收费100元每小时,解答不满意可以不交费。
  2001年10月,岳成律师事务所主动请税务部门对北京总所5年来的财务账目进行审计,税务师来所查账那天,进门便问怎么查?岳成说就像整人那么查!审计结束后,他主动补交了因财务交接出现疏漏而漏交的4万元税款。为这事,所里有人说他大头:全国的律师事务所,谁像我们这么干?
  尽管接的很多案子可能赚钱并不多,尽管很多大案子因为所谓原则问题被岳成所推出门外,但是这样走得踏实。明年,他要把律师事务所开到美国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