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 记者:李勇
作为共和国第二代律师的一员,岳成是优秀而幸运的。他虽历经坎坷,但二十年的艰难跋涉终于结成累累硕果,使他赢得 要想赢,找岳成的美誉。
回顾自己的事业之路,岳成精辟地把它概括为三城曲:1976年进县城,1986年进省城,1996年进京城。进京之后,三年又迈开了三大步:从黑龙江宾馆到富华大厦再到安立花园,办公条件的发展是惊人的;从三人开始到百人大所,律师所规模的发展也是惊人的;从闯进京城到北京地区知名度最高的律师,老百姓的认同也是最令人欣慰的。
善办难案、大案是岳成办案的一大风格,善于为身处劣势的被告赢得官司是他办案的另一特点。近几年来,岳成所办的标的额超过百万元的重大、疑难案件达80多件,其中有不少是为被告代理而胜诉,甚至是为一审败诉的被告打赢了二审官司。
时间追溯到1998年,作为交通银行哈尔滨分行道里支行的代理人,在正大集团(天津)油脂有限公司诉道里支行票据纠纷一案中,岳成根据《票据法》和《银行结算法》的相关规定,慷慨陈词,据理力争,终于赢得了法官的支持。最后法院驳回了原告要求赔偿550万元的诉讼请求,被告道里支行胜诉。这是岳成作为被告代理人而胜诉的又一范例。
进京以来,岳成不仅办理过法轮功骨干分子李昌被诉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和《工人日报》被诉侵权再审案、《浏阳河》词作者徐叔华著作侵权案以及全国十佳优秀民营企业家李晓华因《购物导报》大富翁李晓华向张瑜求婚一文而提起的名誉侵权等全国闻名的案件,并且担任着司法部、中国协和医科大学、海信集团、《环球》、《中华工商时报》、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等数十家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大型企事业单位、新闻机构的常年法律顾问。
若因当事人生活困难交不起代理费,岳成不但免收,有时还慷慨解囊。80多岁的郭老太太独居一室。两年前,她见孙女结婚无处居住,自己又无人照顾,就让孙女和自己同住,但祖孙之间屡有摩擦,一年后,老人决定让孙女搬走,孙女以装修花了近万元为由要求补偿,否则坚决不搬走。老人每月只有200元的退休金,哪儿有这么多钱?后来老人找到岳成,岳成没收老人一分钱,还专门指派律师为她办案。半年里,律师数次做调解工作都未奏效,又先后不下10次打车接送老人去法院。老人过意不去,拎着两条好烟、两瓶好酒和一副金耳环来到所里,说什么也得让他们收下,岳成破例收下,老人高兴而去,然而老人没有想到,在开庭那天,岳成代表所里的律师将东西折成现金当场还给老人。在场者无不为之感叹。
今年4月在中国政法大学的一次演讲中,当学生问到他成功的经验是什么时,他说:总结二十年律师生涯,我有四点体会:
1、‘诚实、正直、富有同情心是成功之本。’这是我的座右铭。
2、‘律师挣人家钱都是乘人之危,人家摊事才找你,所以要拍良心,服好务。’这是我的职业道德。
3、‘不说其他律师的坏话,不说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坏话。’这是我的做人原则。
4、‘交岳成不会让别人后悔。’这是我的朋友观。
这些,他做到了,也成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