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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 要打官司找岳成 《中国消费者杂志》

  消费者:要打官司找岳成
  转载自《中国消费者》杂志1999年第9期
  早就知道岳成的大名,原以为律师蛮严肃的,没想到握手的刹那,我倒觉得他更像一位慈眉善日的邻家大叔,和蔼宽厚。不过,透过双眸中的沉静与平和,我又实实在在感到了种成熟的智慧气质。
  有媒体报道说,岳成每‘跃’必成。的确,从1980年在黑龙江省绥化开姑做律师,岳成凭着自日出众的才华不断跃上事业的新台阶:1986年被省律协选拔到省城;1989年创造个人创收20万元的佳绩;1992年再次改写创收纪录;1993年办起了合作制的律师事务所,个月即创收百万;1994年荣登黑龙江省首届十大优秀律师榜首;1995年又被评为全国首后十佳律师。
  谈起成功,岳成说诚实、正直、富有同情心是他的成功之本。近20年来,岳成始终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从业清廉,若当事人生活困难,他不但免收代理费,而且常常慷慨解囊相助。一次,他免费为一位80岁的老太太代理房产纠纷案,老人行走不便,他就先后十余次用出租车接送老人去法院。老人晕车呕吐,他从不嫌弃。老人深受感动,特意买了姻、酒和一副金耳环送给岳成和所里的律师。为让老人安心,岳成收下了。在法庭上,所里的律师受岳虚之托,将700多元现金当场返给老人,在场的法官和旁听者无不为之动情。
  作为律师,消法自然是手中的一把利剑。一次,一十小女孩在就餐时被玻璃杯扎破了嗓子。对方以监护人失职为由拒绝赔倡。岳成依据消法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捐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最终为女孩赢得了5万元的赔偿。近年来,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增强,岳成和他的同事们每年都要接手数十起与消费有关的案子,所涉及的金额小到几十元,大到上万甚至上百万元。
  说起案子,岳成滔滔不绝,可说起消费生活,岳成觉得是道难题,除了爱看武侠小说和杂志外,他实在没有什么嗜好。他觉得做一名律师,说写能力的表达是非常重要的,多看这样的文字对提高律师的文化修养和文字水平是很有益处的。得,还是离不开职业。那闲暇时总得看看电视吧?看倒是看,不过只看新闻联播和焦点访谈,而且特别爱看批评性的。没办法,职业特点。早晨起来看法条,晚上睡前看杂志,上班时候看案子,这就是岳成每日的生活内容。
  不过想想也不奇怪,选择子一种职业,往往也就选择了一种生活方式。倒是回过头来再想每‘跃’必成,我总觉得这几十字中羡慕和幸运的成分多了些。其实,天道酬勤,成功不可能一蹴而就,而且被成功裹足不前的不也大有人在吗?!真正的成功者应该是一个懂得创造自己永远比证明自己更重要的人,是的,没有超越就没有成功。
  记得泰戈尔有这样一句话:只管走过去,不必逗留着采了花朵来保存,因为一路上花儿L会继续开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