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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香自苦寒来 《中国税务报》

  《中国税务报》1995年4月15日 作者:陈虹伟
  在黑龙江省,提起岳成律师事务所,人们都会称赞该所主任岳成是黑龙江省律师界的佼佼者。1994年11月,黑龙江省开展了首届十大优秀律师评选活动。岳成以群众、律师和政法部门投票三项最高分,以及专家和评委满票的成绩,荣登黑龙江省十大优秀律师的榜首,为该所争得了荣誉。
  岳成律师事务所共有专、兼职律师20多人,应聘到所里的律师,全部具有正规大学法律本科以上学历。该所设有刑事、民事、内外贸易与投资、金融与证券、房地产与期货、专利与商标等6个组,可为当事人提供各类法律服务。
  岳成和他的律师们工作非常紧张,他们共担当100余家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开业以来他们共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亿多元。
  岳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人人都时刻铭记该所的这样一个制度律师过错赔偿制。如果由于承办律师的过错致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不应有的损失,由该律师负赔偿责任,事务所负连带责任。这一制度赢得了被代理单位的信任。同时也为律师所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岳成律师事务所还有一条鲜为人知的纪律,那就是不说其他律师的坏话,不说其他律师所的坏话。这在他们看来,是律师的基本敬业规范。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把律师也推到了激烈竞争的浪头上,开办律师事务所不能不讲经济效益,但是又不能只讲经济效益而不讲社会效益。重视社会效益,是岳成律师事务所始终坚持的一条原则。他们采取了全所义务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的举措。特别是有的当事人生活困难,不但交不起代理费,连回家的路费也没有,这时,岳成总是慷慨解囊。据统计,仅建所一年多来,他们就免费办案30余件。
  还有一点需要指出的是,为了多收代理费,不少的律师事务所不办理普通的刑事、民事案件,而岳成律师事务所却不这样做。他们认为,当事人找我们,本身就是对我们律师事务所的信任。若都不办没钱的案子,那么这部分群众的合法权益谁来维护呢?岳成律师事务所对每件案子都认真对待,他们每年办理的普通刑事、民事案件超过办案总数的20%。
  岳成律师事务所以良好的服务信誉,高水平的服务质量,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如今的岳成律师事务所,已在省内的一些城市建立了分所,并正着手在北京、海南等地建立分所。该所律师决心为正义而奔走,为律师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