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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热线12》电话采访岳屾山律师 评“奔驰车主哭诉维权”事件

2019年4月16日,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央视特约评论员岳屾山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热线12》电话采访,就陕西西安奔驰车主哭诉维权事件发表新闻时评。
新闻背景
2019年4月11日,奔驰车主哭诉维权视频网上流传。2019年4月13日,奔驰公司发表致歉声明、派出工作小组赴西安调查沟通。2019年4月14日,西安市有关部门发文,称将成立调查组调查4S店,并责令该店给这名车主退车退款。4月15日,西安市税务部门已对此事介入调查、取证,调查组人员认为收取所谓金融服务费并且不开具发票,涉嫌偷税漏税。目前,中国银监会已要求北京市银监局对梅德赛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是否存在通过经销商违规收取金融服务费等问题开展调查。西安奔驰车主维权一事仍在持续发酵。
收取任何费用都应事先告知消费者
岳屾山律师表示,经销商收取金融服务费是存在问题的。消费者享有知情权,经销商在收取金融服务费前应当向消费者明示:收取的是什么费用并经消费者同意。
经销商应明示收费项目 不得加价
在汽车销售时,4S店的所有经营项目、服务项目都应明码标价并事先告知消费者,如果未告知或未明示标价,属于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行为。
金融服务费本身也是不合法行为
收取金融服务费本身也是一种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的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借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之机,要求客户接受不合理中间业务或其他金融服务而收取费用。这就说明,收取金融服务费本身缺乏法律依据。同时,经销商亦不是金融机构,也不能以此为名收取服务费,并且相关款项付至个人账户、没有开具发票,还可能涉嫌偷逃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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