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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热线12》邀岳屾山律师作客直播间 评“四川宜宾:难以救助的阿罗”

2019年4月9日,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央视特约评论员岳屾山律师作客中央电视台《热线12》直播间,就四川宜宾:难以救助的阿罗发表新闻评论。
新闻背景
13岁的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双龙镇女童阿罗,由于缺少家庭教育和关爱,长期在外游荡,因为偷东西经常被抓,一年被救助站救助数十次而不悔改。像阿罗这样偏离正常成长轨迹的孩子,引起了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事件一经曝出,也引起公众对流浪儿童、父母监护等问题的关注与讨论。
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 或被追究法律责任
岳屾山律师表示,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父母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具有法定的监护职责,爷爷并非第一顺位的法定监护人。如果父母具有相应的抚养能力而拒绝履行抚养义务、不履行监护职责,导致孩子长期流离失所、生活困难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可能被处以拘留;情节严重的,则可能涉嫌构成遗弃罪,将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阿罗的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该怎么处理?其他有监护职责的自然人(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单位或其他组织(如居委会、村委会、学校、医疗机构、民政部门、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其父母的监护权,由其他自然人或组织进行监护,并由其父母承担因监护行为所发生的费用支出。
在本事件中,其实更应该接受教育的,是没有履行好监护职责的阿罗的父母。社会、政府的帮助更多体现在物质、经济方面,而精神层面的缺失,则需要家庭的温暖、亲情的抚慰。盯准父母的监护职责、法定义务,让孩子尽量回归到家庭中接受教育,这不仅仅是处理本案需要注意的地方,也是当前处理流浪儿童问题所需关注的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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